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法务会计亟待澄清的几个理论问题(3)

2017-07-23 01:02
导读:三、法务会计的立场和业务标准 立场决定了人们观察、处理问题的角度和方向,对人的行为产生重要甚至决定性影响。对于相关的财务会计事实,法务会
 三、法务会计的立场和业务标准  立场决定了人们观察、处理问题的角度和方向,对人的行为产生重要甚至决定性影响。对于相关的财务会计事实,法务会计是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待并作出处理,其任务是为法庭、律师、当事人等提供反映该财务会计事实的专家意见,作为其认定事实的证据。法务会计的这一特性,决定了其业务必须遵守法律标准,从而与财务会计的业务标准相区别。  法务会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了查明法律事项涉及的财务会计事实,法务会计人员必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诉讼法》、《证据规则》等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规定办事。但是,现实中的会计资料、审计报告等是依照会计准则与制度、审计准则等行业规范编制或形成的。这就带来一个问题,专家证人出具意见的依据是什么?通常就实体性内容来看,作为专家证人的法务会计只能按行业规范提供专家意见。那么法官为何要予以认可?笔者认为,法律通常就财会事实方面作出程序性规定,如财务会计年报、中期报告等包括哪些内容、何时报出、利润该如何分配、会计工作应如何开展等,而这些财会事实的实体性经济内容,如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的含义、项目、内容、核算方法等,则主要交由行业规范决定,法律仅作出原则性规定。法务会计人员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相应的实体内容,并最终出具两方面相结合的专家意见。  四、法务假设  国内很多学者认为(陈功,2001;赵如兰,2001;刘敏,2002;徐克英,2003;卞继红,2003;李华,齐殿伟,2004),法务会计应遵守财务会计的四项假设和各项原则。笔者认为,这似乎有点想当然。前已述及,法务会计的业务反映范围限于事项,与财务会计的业务反映范围限于会计实体不同,所以法务会计不可能遵循会计实体假设,它实际上应遵循的是法律事项假设,即事先明确为哪个法律事项的处理提供专业服务。同时,法务会计的法律事项性决定了它不适用财务会计的会计期间与持续经营假设。从会计核算的本义来看,一个实体的业务经营情况如何只有将其开业至歇业的整个过程全部进行考察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但对于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来说,若一个实体经营几年、几十年、几百年甚至更长,要等上如此漫长的时间才能知道该实体的经营情况,一则等不起,二则等到时所获之会计信息往往已失去时效而变得没有意义。因此,财务会计工作必须分期进行。反观法务会计,其使命在于查清待处理法律事项相关的财务会计事实,不管其涉及多少个财务会计意义上的会计期间,都必须一一核实,并且法庭只有等全部事实查清之后才能对案件进行最后处理,这决定了法务会计不能也没有必要分期进行调查、验证并报告业务情况。  持续经营是指会计实体的经营活动将按既定的目标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面临破产清算。现实中,绝大多数实体处于持续经营状态,它们的资产计价、费用摊派、收入取得与利润形成等活动均处于既定的秩序状态,可按公认会计原则处理各项业务。财务会计的信息加工、处理与提供等的原则与均建立在这种状态之上。因此,持续经营构成财务会计的基本前提之一。破产、兼并等非持续经营状态下的业务,应改变计价基础与核算方法,已超出财务会计的范围,属于特殊业务会计。但是,对于法务会计来说,其目的是要查清法律事项所涉及的财务会计事实,不管该事实属于哪个实体,也不问其处于何种经营状态,该查的一律都查,因此持续经营根本不可能构成法务会计的前提之一。  至此,财务会计的四项假设已被法务会计排除三项。剩下的货币计量假设如何呢?货币作为商品交换的一般等价物,具有同一的价值属性和广泛性,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可以实现对一个实体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各项要素及各项业务活动的计量与综合,并获得相关的总量信息,以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等。实物、劳动时间等单位由于其属性不同或应用不广等缺陷,难以或无法达到综合汇总之经济目的。财务会计为全面考察会计实体的经营情况,必须选择一个能达到上述目的的计量手段,迄今为止,唯有货币单位能担此重任。因此,在财务会计中,会计实体应以货币为计量单位,以计量、记录和报告其业务经营情况,并假设币值保持稳定。在法务会计中,必须查实法律事项涉及的财产损失、纠纷金额、犯罪金额等财务数量信息。因此,基于与财务会计相同的理由,法务会计也需要遵守货币计量假设。  总之,财务会计有会计实体、会计期间、持续经营与货币计量四项假设,法务会计有法律事项与货币计量两项假设。两者只有货币计量假设一项相同,其他均不相同,显然差异甚大。  
上一篇:会计的新视角:核心竞争力会计初探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