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开发费会计处理的问题及改进(3)
2017-09-09 01:10
导读:三、我国研究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改进建议 基于以上,笔者认为对研究开发费用的处理不应采用全部费用化的,国际会计准则的研究支出费用化,开发支
三、我国研究开发费用会计处理的改进建议 基于以上,笔者认为对研究开发费用的处理不应采用全部费用化的,国际会计准则的研究支出费用化,开发支出符合一定条件资本化虽然较为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但这种处理在实际操作中具有较大的主观性,集中体现在对研究活动和开发活动的区分上,在我国企业会计人员普遍素质较低的情况下,主观性较强的符合一定条件资本化的处理也很难适用。因此,笔者认为就我国目前的情况对研究开发费用的处理应采用全部资本化的方法。具体会计处理时,可设立“研究与开发费用”账户。用于归集在研究和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料、工、费等支出。该账户具有双重性,一是当研究和开发成功时,它就成为企业自创无形资产的成本计算账户,通过贷方反映研究与开发获得成功,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时,结转到“无形资产”账户中的实际成本;另一是当研究和开发宣告失败时,它则成为研究与开发费用的转销账户。账户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正在进行的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一项长期待摊费用列示,在会计报告中给予单独的披露。可分三种情况处理: 第一,企业使用国家的专项拨款进行研究与开发活动的账务处理。企业研究与开发高新产品和项目,可能获得科技和财政部门的科技三项费用拨款。其账务处理过程如下:企业收到科技三项费用拨款时,记入“专项应付款-专项拨款”科目;项目研制过程中发生成本费用时,借记“研究与开发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累计折旧”、“现金”等科目。研究开发完成时,如果项目成功,形成某项资产,则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究与开发费用”科目。同时,报经批准后,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如果项目开发完成,不能形成某项资产,即研究与开发失败,则报经批准后,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研究与开发费用”科目,若经费不足开支,则按超支数借记“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科目,若超支数较大,则将超支数在有限期内摊入各期的“管理费用”科目。如果经费结余,则按结余数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第二,企业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进行研究和开发活动的账务处理。企业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进行研究与开发活动,其会计记录和第一种情况大致相同,只是少了有关专项拨款的收入和支出及其冲销等。 第三,委托其他单位为本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活动的账务处理。分为三个步骤:(1)委托单位收到受托单位的科研费用凭证单据时,借记“研究与开发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2)委托单位为研究和开发该项目而发生的内部应承担的材料费、工资、检测费用等时,借记“研究与开发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银行存款”等科目;(3)项目结束,如果项目成功从受托单位收回研究与开发活动成果时,则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究与开发费用”科目;如果项目失败,则委托单位应承担研究与开发的损失,借记“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贷记“研究与开发费用”,如果金额较大,则应在有限期内从“研究与开发费用”中摊入“管理费用”科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出版社,20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3] 文纲。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J].财会研究,2001,(5)。 [4] 王氩。关于无形资产准则的一点思考[J].财会月刊,20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