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核算不对称现象的思考(2)
2017-09-14 04:34
导读:二、会计核算不对称产生的原因 会计核算不对称现象的存在,不仅给者带来疑惑,也给会计人员的日常账务处理带来一定麻烦,需要会计人员用心掌握并
二、会计核算不对称产生的原因
会计核算不对称现象的存在,不仅给者带来疑惑,也给会计人员的日常账务处理带来一定麻烦,需要会计人员用心掌握并细心核算之,唯如此,才能生成质量可靠的会计信息。会计核算中产生不对称现象的原因何在?
(一)规则使然。规则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人们对同一交易或事项完全可以作出不同的会计处理规定,当然这种规定是合乎道理并被认为是恰当的。经济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个人购买债券,税法规定购买国债的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而购买公司债券的收益就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另外,规则并非一成不变的,随着经济环境的变迁,政府管理部门需要根据会计目标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修订完善,以便使会计信息更加满足使用者的决策需要、更加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
(二)基于稳健性的考虑。稳健性原则是核算的一条基本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以便对存在的风险加以合理估计,有利于在风险实际发生之前防范并化解风险,有利于企业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从而保护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继发性”不对称会计事项的例子中,大多是将原来计入损益的项目改计入“资本公积”即所有者权益项目,换言之,将原本在损益表中揭示的信息转移到资产负债表中呈报,其目的就是给那些诸如通过债务重组等手段获取巨额利润、粉饰会计报表的公司“断奶”。比如郑百文重组案中,债权人信达公司与债务人郑百文于2000年最后一天在重组协议中免除了其1.5亿元的债务,若按旧准则,1.5亿元可全部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将对利润产生重大,误导投资者和报表使用者,于是财政部明令郑百文不能将1.5亿元确认为收益,按新准则规定,债务重组收益全部计入“资本公积”,这样一来,郑百文得不到任何债务重组收益。又如,针对一些上市公司利用与关联方之间显失公允的交易操纵利润,财政部规定“上市公司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表明交易价格是公允的,对显失公允的交易价格部分,一律不得确认为当期利润,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从而导致了交易双方会计处理的不对称。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三、会计核算不对称的后果
会计核算存在的不对称现象,对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都会产生严重的后果(赵西卜,2004)。举例来说,出售存货的企业和购买存货的企业可能将存货都反映在各自账面上,如以支出法进行GDP核算,将存货视为特殊投资必然导致GDP重复,如以收入法进行GDP核算,因出售存货方未能体现其销售利润而使GDP漏计,总之都会导致GDP数据失实,如果出售存货和购买存货的企业均纳入企业集团合并范围,合并报表中也无法将其抵销,从而夸大企业集团的资产总量,导致合并的会计信息失真;再比如,企业将接受捐赠的非限定用途的资产转手对外捐赠,在反映“资本公积”的同时又反映了“营业外支出”,这种逆向交易的内部不对称,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不能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样给会计报表合并时的抵销带来困难。
由此可见,会计核算的不对称不仅导致微观会计信息失真、业务核算繁琐,而且还会导致宏观经济信息失实,如果需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也增加了编制的难度。
四、完善会计核算对称性的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为解决频频发生的盈余操纵和粉饰会计报表的实际情况,将不少具有损益性质的计入了“资本公积”,这种不得以而采取的措施,给人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感觉。出于稳健性考虑,不同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或事项的确认和计量采取不对称处理,亦给宏观经济管理带来一定的后果。为此笔者建议:
(一)积极创造条件推进会计核算的对称处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稳步推进,生产资料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必将不断完善,当各项交易能够达到市场化运作的时候,公允价值才能还以本来面目,此时就可以对相关准则或制度进行修订,比如将债务重组收益、关联交易价差等直接计入损益,就会使得现行的相关会计核算保持对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