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稳健原则在我国会计中的应用(4)
2017-09-16 06:00
导读:三、稳健原则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 稳健原则既能减少企业风险,又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保持企业的竞争力。从表面上看,企业是很乐意采用的,但事实
三、稳健原则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 稳健原则既能减少企业风险,又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保持企业的竞争力。从表面上看,企业是很乐意采用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在会计实务中,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可能出于不同目的(上市动机、避免退市动机、避税动机等),因而容易出现滥用谨慎性原则来操纵企业利润的情况。本期利润稳健了,对以后却并不稳健。使得公司在对外报告中,可以通过操纵一些可自由控制损益确认项目,使利润在不同会计期间转移。比如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使得当期利润偏低,期末存货成本减少,会导致以后期间销售成本偏低,从而使利润反弹。对于期末存货占资产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房地产开发公司)来说,这不失为操纵利润的手段。由此,企业可能在某一年度注销巨额呆滞存货,计提巨额存货跌价损失,实现对存货成本的巨额冲销,然后次年就可以顺利实现数额可观的净利润。这种盈余管理只需对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作过低估计,而无需在次年大量冲回减值准备即可实现,因而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又如把以前年度未确认的损失及可能在以后发生的损失在本期一并确认,以提高以后年度的业绩,或将本应作为损失确认在本期的项目不做处理,长期挂账,以提升本期的利润,这为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提供了空间。 例如,上市公司为了上市,保持盈利或获得配股资格,采取种种手段粉饰业绩,与稳健原则背道而弛,例如改变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使折旧费用少提; 减少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尽量使费用资本化;过早确认收入等。以四项备抵项目的计提为例,先将上市公司分为预告亏损的公司(因证监会规定如预计亏损要在年报前公告)和盈利公司,从截止于3月31日已披露年报的381家盈利公司来看,涉及短期投资的有133家,但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却只有深、深深宝 (含B股)、河南豫能、新世界、豫园商城等26家,占盈利企业的6.95%.涉及长期投资的企业有326家,占盈利公司的85.6%,但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只有13家,如友谊华侨(含B股),ST深万山、深深宝B、深中冠B等占企业的3.99%.这些数字表明,很多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并不稳健。究其原因,大多数上市公司由于注重自身形象,一般认为亏损并不是好消息,另一方面,总经理责任制下的利润指标是考核总经理任职期间工作业绩的重要,他们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当然不愿多提费用。而另一种情况则正好相反,有相当一部分公司认为:由于的原因,企业账面资产水分很大,需计提大额的资产减值准备,在预告亏损的69家上市公司中,有17.4%的企业计提了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如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八项准备的实施,使得其资产总值减少 146871554.55元,占其总资产的3.33%,占其股东权益的11.63%.ST轻骑2002年度巨亏34亿元,位列上市公司亏损之冠,其逾期担保和坏账准备达42亿元,其中对应收轻骑集团和其他关联公司的往来欠款28亿元全部计提了坏账准备,这意味着该公司以前年度凭借资产减值准备“制造”了利润。可见摆弄资产减值准备,不仅为了清理不良资产,抖掉不良资产包袱,减轻未来经营的压力,轻装前进。而且还为了实现再融资目的以及避免因“三连亏”而出局。总之,如同一根“橡皮筋”为满足某种目的,时伸时缩。这与稳健原则的初衷已经大相径庭。
四、运用稳健原则应注意的 (一)稳健原则的适度运用 谨慎性原则的使用受适度的制约,是当前国际会计界的主流方向。“适度”意味着不允许创设秘密公积,提取过分准备,更不允许蓄意地、一贯地少计资产和净收益,而是要在有充分证据表明相关经济利益流入和能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将资产或收益予以反映;反之,则不反映负债或损失。“适度”把握不准,不仅会导致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不真实,与会计报表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不相关,更严重的是可能误导报表信息使用者的各项决策,甚至扰乱会计市场,整个的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