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会计处理:新准则与旧规范的比较分析(2)
2017-09-16 06:24
导读:2009年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3 3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65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 950 二、核算方法的比较分析 旧规范针对时
2009年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3 3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65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 950
二、核算方法的比较分析
旧规范针对时间性差异,允许采用收益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这种方法侧重于利润表,以“收入/费用”观为收益确定,强调收益是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在收益表债务法下,利润表项目直接确认,资产负债表项目间接确认,即首先计算出当期的所得税费用。计算公式为:当期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适用税率 税率变动的调整数;然后根据所得税费用与当期应纳税款之差额,倒挤出本期发生的递延所得税。
新准则针对暂时性差异,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这种方法侧重于资产负债表,以“资产/负债”观为收益确定理论,即基于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来计量收益,当资产的价值增加或是负债的价值减少时会产生收益。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资产负债表项目直接确认,利润表项目间接确认。即首先计算确认资产负债表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然后倒挤出本期所得税费用。其计算公式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 (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应当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例2】2007年12月25日,AB公司购入一台价值120 000元不需要安装的设备。该设备预计使用期限为2年,会计上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无残值。税法规定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也无残值。AB公司每年的利润总额均为100 000元,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所得税税率为33%。
1.旧规范(收益表债务法)的处理
2008年,会计上计提折旧:120 000÷2=60 000元,税务上计提折旧:120 000×2÷(1+2)=80 000元,差额20 000元为应纳税时间性差异。
2008年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33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6 400
递延税款 6 600
2009年,会计上计提折旧60 000元,税务上计提折旧:120000×1÷(1+2)=40 000元,20 000元为要转回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
2009年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33 000
递延税款 6 6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9 600
2.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处理
2008年,上计提折旧:120 000÷2=60 000元,年底设备的账面价值为:120 000-60 000=60 000元;税务上计提折旧:120 000×2÷(1+2)=80 000元,年底设备的计税基础为:120 000-80 000=40 000元。设备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60 000-40 000=20 000元,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0 000×33%=6 600元。2008年,应缴所得税:(100 000 60 000-80 000)×33%=26 400。
2008年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26 400
——递延所得税费用 6 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6 4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 600
2009年,会计上计提折旧60 000元,年底设备的账面价值为0元;税务上计提折旧:120 000×1÷(1+2)=40 000元,年底设备的计税基础为0元。设备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0元。2009年底,应保留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0元,年初余额为6 600元,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6 600元。2009年,应缴企业所得税:(100 000 60 000-40 000)×33%=3960元。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2009年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33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