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摘 要]视同销售是税法中对某些不符合销售定义的特殊行为进行的特别处理,在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修改前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有过特别的规定。今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此作了重大的修改。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视同销售 会计处理
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于2006年2月15日由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适合中国实情的内容,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保持了高度的趋同性。与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修改前的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在很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调整。本文仅就新准则中关于增值税视同销售部分的会计处理作以分析总结。
1、视同销售业务的内容
视同销售是在增值税税收中的1个专用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⒈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⒉销售代销货物;⒊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1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1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1县(市)除外;⒋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税项目;⒌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⒍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⒎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⒏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原财会字( 1997年)26号文《关于将自己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中指出:“企业将自己生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上奖励等力面,是1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企业不会因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上程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营业利润”。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但在此次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中,对于视同销售部分的账务处理重新进行了规定。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
(2)统1核算的两个以上机构间移送货物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3103条第7款的规定,企业应当在移达货物的当天确认收入。企业应在移送货物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
(3)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该类业务是将应税货物用于企业内部,并没有现金流直接流入企业。严格意义上并不符合准则关于收入的定义,但为遵循税法的规范,在会计上仍做销售处理。
例如:甲公司是1家保健品生产企业,2007年2月企业决定以其自产的保健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该批保健品的成本价为100 000元,市场售价为150 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⒈决定发放福利时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15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150 000
⒉实际发放福利时 中国大学排名
借:应付职工薪酬175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 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 000
贷:库存商品100 000
(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
该类业务将企业的产品用于企业外部,产品对应的风险和收益已经转移,但并未有收益流入本企业,也不完全符合收入的定义。但作为增值税的1个特殊项目,新准则仍将其作为收入来处理。
例如:甲公司将生产的产品用于分配股利。该产品成本为200 000元,计税价格为300 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股利351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00 000
贷:库存商品200 000
3、总结
新会计准则中对于视同销售在账务上通过“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和“主营业务成本”账户来确认收益和转销成本,其净收益直接体现在利润表中。其优势是使得会计和税法的处理方法协调1致,避免了计税时的纳税调整,从而降低了账务处理的成本。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中级会计实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