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翻译中的词义引申(3)
2017-08-13 02:13
导读:说来话长啊,你问到我难以启齿的话题了,菲儿。 例7.Arabs rub shoulders with the Jews and have been do-ing so since the earliest settlement of this territory. 阿拉伯人与犹太
说来话长啊,你问到我难以启齿的话题了,菲儿。
例7.Arabs rub shoulders with the Jews and have been do-ing so since the earliest settlement of this territory.
阿拉伯人与犹太人比邻而居,而且有人在此地定居以来一直如此。
例8.As far as the head goes,at least he has done credit tothe on-going educational system.就智力而言,他起码为现行的教育制度增了光。
在以上五句中,例4的bullet由“子弹”的本意引申为“暗杀行径”,一是考虑历史事实(即美国林肯总统遇刺身亡,这也是原文上下文提供的依据);二是译文的语义逻辑和表达习惯,因为我们几乎不可能说“……子弹使美国人忘却了他所有的毛病”;例5中的performance本意为“表现,表演”,汉语中通常用于指人的行为,所以有人认为这句原文使用了“拟人格”(personification),但笔者觉得说一台机器表现“良好”听起来未免别扭,译味太浓。当然译成“运转良好”应该不错。例6、例7中都包含着隐喻(metaphor),利用两类不同性质的事物(或行为)的相似性,强调和突出某种概念或状况。英语里get into deep water本意为游到深水区,喻指陷入困境,在译文中引申为“问到难以回答的问题”凸现其生动形象。有人给例7rub shoulders找到一个假朋友“摩肩接踵”,只可惜它们是貌合神离,字面相差无几,喻意相去甚远。例8又是一个换喻,跟pen在上文三句中的理解思路是一致的。
(二)具体化引申
将原文中词义比较宽泛、笼统的表抽象概念或一般行为的词引申为具体的意义或动作。总的趋势是缩小外延而丰富内涵,这样做可以避免照字面迻译造成的模糊性和辞不达意,以确保译文准确到位,符合译语的语义逻辑和表达习惯,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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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9.Dobbin had been in the coffee-room for an hour or more He had tried all the papers but could not read them.
杜宾在咖啡室少说也待了一个钟头。他翻遍了所有的报纸,可什么也没看进去。
例9引自萨克雷的《名利场》(Vanity Fair),叙写的是一位叫Dobbin的绅士向朋友的遗孀求婚前的忐忑不安,非常生动。Tried是常用动词,大家再熟悉不过了。全句也没有一个生词,但第二句着实让人为难。保留“尝试着做”这一本意,怎么译都不顺,特别是与第二分句所表述的事实不合。必须由该词的本意出发,作适度变通或做明晰化引申,才能确保动作含义明晰,所说事实准确。 例10.The local press challenaed the license of the TV station. 当地的媒体要求吊销那家电视台的营业执照。 关于chullenge,常用的义项是“挑战、质询、考验(某人能力)”等,但所有这些义项似乎都无法译出原意。根据《朗文现代英汉双解词典》上的释义3:to question the lawfulness or rightness of(someone or something)[质疑(某人或物)的合法性],同时依据汉语表达习惯作进一步引申,我们最终选择了“要求吊销”。
例11.The first step might be to bring about an efficacious UN presence in the area.
第一步也许应该在该地区设立联合国有效的办事机构。
例12.In my childhood memory,she was always a vaguely embarrassing presence.
我记得小时候,不知为什么,她一到我身边我就不自在。
例11、12这两句中presence的都需要引申,硬译为“在场、出现、出席”,整句读起来怪怪的,一听就是翻译腔,所以还得借助引申和变通的技巧,使译文顺畅自然。
例13.Even when we reduce salt to a fine powder,it stilltastes salty.
盐捣成粉末仍是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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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uce根义为“减少,降低”,在此句中必须由此义出发,结合在特定语境下汉语日常表达习惯,引申出“捣、碾、磨”等具体明晰的动作含义。
例14.At 22,he had first learned what it si to a Negro.
22岁那年,他第一次尝到了做黑人的滋味。(或“了解了黑人的境遇”)
同样,对大多
数学英语的人来说,本句没有一个生词,表意简洁明白,没想到翻译的时候会卡壳。原因在于原文whatit is表意太笼统、太宽泛,简直无法确定具体意义,我们能做的就是融会原文上下文,再利用母语的语感作标尺。当然这绝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大多时候需要反复琢磨和考量,经常还需运用“反推法”即从译语中具体语境下相应的说法,推测自己理解的准确性和表达的地道性。
(三)专有名词普通化引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