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零售商创建自有品牌的问题研究(2)
2015-07-16 02:04
导读:3.改善组织,重视零售企业人力资源建设 针对零售商在组织结构和人员素质方面的不足:一方面,借鉴品牌经理制度的经验,零售商在创建自有品牌后,应
3.改善组织,重视零售企业人力资源建设
针对零售商在组织结构和人员素质方面的不足:一方面,借鉴品牌经理制度的经验,零售商在创建自有品牌后,应专设一名品牌经理负责自有品牌的创建和发展工作,让其全权承担起自有品牌管理与运营责任;另一方面,零售商应重视人力资源规划与建设,重点培养质检、销售、品牌管理人才,为创建和发展自有品牌建立良好的人才队伍。
4.质量取胜,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提高自有品牌的质量水平,增强自有品牌的竞争力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选择合适的外部制造商。零售商进行贴牌生产时,应该选择那些六西格玛质量控制、ISO9000质量标准开展较好的制造商结成战略联盟,共同制定质量标准并严格执行;二是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零售商要贯彻以顾客需要为导向,以自有品牌经理为领导,企业全体员工参加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全方位提高产品品质。
5.信息先行,挖掘零售商电子商务的潜力
创建自有品牌必须逐步配备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高度的信息化管理:一方面,零售商要加大对信息化的投资,完善零售商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零售商收集、整理、分析数据的能力;另一方面,以自有品牌商品为载体,利用零售商的信息化设施,充分挖掘零售商在电子商务方面的潜力,增强零售商的竞争能力。
三、 展望
我国零售商创建自有品牌在应对国内外激烈的竞争压力、实行特色的差异化经营、增加利润来源等方面都是一个理性选择,是我国零售行业发展的一个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