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的属性透视(4)
2015-08-25 01:11
导读:品牌的行为与实践活动是通过目的(即目标、理想、愿望等)、手段和结果的反馈调控而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过程。目的既是品牌行为与实践运行的初始
品牌的行为与实践活动是通过目的(即目标、理想、愿望等)、手段和结果的反馈调控而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过程。目的既是品牌行为与实践运行的初始环节,也是品牌行为与实践运行的内控因素,它贯穿和渗透于整个品牌行为和实践过程以及结果之中。目的通过手段以对象化的方式在客体身上表现出来,就达到了实践结果。品牌行为与实践结果不仅是组织和人的意图、意志、观念在客观事物中的凝聚和体现,也是品牌行为和实践过程中各种要素的融合,而且是不以意识、观念为转移的客观实在。一切品牌的存在都是为了实现一定目的或具备某种价值,同时,由这些目的与价值而获得自身的存在意义。具有一定目的或具备一定价值的组织、人或事物都具备了品牌的标准,而目的与价值是品牌与生俱来的内在规定性,它的存在意义即在于此。因此,品牌具有价值、目的、手段和结果上的规定属性。其中,品牌的资产属性已成全球范围内的一个共同标杆。
参考文献:
1.年小山著.品牌学·理论部分(M).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2.张,张锐著.品牌
生态学(M).经济日报出版社,2004
3.谢天宇主编.“品牌属性”.现代企业品牌建立,经营与管理创新操作实务全书(C).吉林电子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