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法核心理念与制度变迁学毕业论文(2)
2014-09-08 01:25
导读:3.社会本位与“保权一控权均衡说,:社会本位由权利本位发展而来.权利本位事实上是一种个人权利本位,这种立法大大刺激了财富的增长,但极真个个人
3.社会本位与“保权一控权均衡说,:社会本位由权利本位发展而来.权利本位事实上是一种个人权利本位,这种立法大大刺激了财富的增长,但极真个个人权利本位易于加剧社会利益的冲突和对抗,带来严重的社会题目.此时,社会的存在则成为法所日益关注的题目,权利本位开始过菠到社会本位。为了在个人和社会之间建立并保持一种均衡关系,行政权不得不注人进来,即行政权回回于社会。由于社会本位与权利本位具有连续性和一致性,所以“控权”理念不可抛弃,但这种控制的方式应更加灵活,应在行政权适用范围扩大和行政权能增加、增强的同时加以必要的限制。翻保权一控权均衡说”成为行政法的核心理念适应了社会本位价值观的要求.
(二)行政法的核心理念随政体类型的转换变化而相应地转换变化
与独裁政体相对应的行政法核心理念是“保权说”;与***共和政体相对应的行政法核心理念最初是“控权说介,后来发展为保权一控权均衡说”。
1.在独裁政体中,整个国家权力把握在同一团体之手,行政权没有从中独立出来,并且行政权事实上不是来自反映公意的法律而是来自于独裁政府的自我授权。因此其权力运行是无规翔的,最高统治者任意决策,下属在执行中也毫无责任限制。独裁的行政权只有益于少数人的特权,面有害于普遍的社会个体权利,其运行的阻力无疑是非常大的。为了排除阻力,权力所有者必须对行政权加以强化,这种需要反映在统治者与治理者的观念上,首先就是将行政权加以神化。他们以为,行政权是一种传统的神授的气力,不受任何既定规翔的限幼。由于立法权与行政权为同一团体所拥有,法律只不过是行政权的工具。比如,路易十五曾宣称:‘肤之王冠受之于上帝,制定统治臣民法律的权力,唯肤是属。”①类似这些观念就构成“保权说”的行政法核心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