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法的完善:修正与创新(4)
2015-10-09 01:03
导读:五、小结 以上就是本文所设计的中国银行法的体系构成:(一)中心银行法;(二)贸易银行法;(三)政策性银行法;(四)银行监管法。而这四部法律,又分别由五个方
五、小结
以上就是本文所设计的中国银行法的体系构成:(一)中心银行法;(二)贸易银行法;(三)政策性银行法;(四)银行监管法。而这四部法律,又分别由五个方面的规范有机组合:银行调控规范,组织规范,业务(服务)规范,监管规范,责任规范。
完善的银行法不可能一挥而就,不能从理想主义出发,而应将忽然与应然结合起来,通过反复实践和深进,使我国的银行法体系逐步完善,更加,以适应主义市场和参与经济全球化的现实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