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与正义的关系(3)
2016-02-10 01:08
导读:第二.惩罚罪恶以伸张正义。这是实现正义的一个方面。以刑罚为代表的法律上的惩罚之基本目的不过乎报应与预防两方面。报应,也就是通过惩罚罪恶表
第二.惩罚罪恶以伸张正义。这是实现正义的一个方面。以刑罚为代表的法律上的惩罚之基本目的不过乎报应与预防两方面。报应,也就是通过惩罚罪恶表达正义观念、恢复心理秩序。犯罪,一般来说不仅是违反法律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而且也是违反正义观念的***行为。因此,出于正义的要求,对***行为要作出否定评价,对于善意行为应该给予褒扬。这是基于道义要求所产生的正义观念的应有内涵。在关于惩罚的中,包含三个基本,即惩罚的理由、惩罚的对象以及什么是适当的惩罚。这些题目都表明惩罚具有伸张正义的作用。
第三.补偿损失以恢复正义。假如说惩罚罪恶是基于道义的正义要求,那么补偿损失则是功利的正义要求。法律在均匀正义方面除了对罪恶予以惩罚外,还在合同、侵权方面表现为试图补偿受害者的损失。这种补偿通常只以损失大小为标准,而不考虑或过多考虑侵害者有无过错、其错误程度与赔偿额有无必然联系、赔偿费是否由其本人支付(如行政赔偿由国家支付)。以赔偿为主的补偿性责任主要是恢复分配正义。
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着统治阶级意志的,决定着统治阶级的正义观,法是体现和实现统治阶级正义观的重要手段。统治阶级的正义观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之后,就具有了一种道德上的权威性,使法能更好地在实际生活中贯彻执行。统治阶级的正义观是一定基础的上层建筑,是法的内容中的重要组成因素。法是上层建筑中法律制度的范畴,它不仅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正义观,而且与统治阶级的正义观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相互补充。 具体来说,这种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1)正义是实在法的基本原则和依据,它表现为以正义的要求作为其追求目标,并将其确定为一套可操纵的行为准则,给人们提供行为模式和标准;(2)法律通过和平和公正解决冲突的规定和程序来保障正义原则的实现。 正义对法律进化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正义作为法律的最高目的、作为区别良法恶法的标准,始终是法律进化的精神驱动力。任何实在法律制度都或多或少、至少统治者在口头上承认正义为其目标。不管统治者愿意不愿意,正义作为社会价值,始终是衡量法律良恶的标准。另一方面,法律是实现正义的重要手段。正义的最低要求是限制任意暴力,它的实现离不开规范,尤其离不开具有强制力的规范——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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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孙国华主编. 马克思主义法 群众出版社 1996
2. 张文显. 法范畴研究 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
3. 卓泽渊 法的价值论 法律出版社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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