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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论***执法的价值目标及价值取向(3)

2016-04-05 01:00
导读:对行使***权的权力主体而言,还存在着职权与职责谁为本位的题目。现代法律必须坚持以职责为本位,这是由权利本位的价值目标所决定的。 第一,从权

  
  对行使***权的权力主体而言,还存在着职权与职责谁为本位的题目。现代法律必须坚持以职责为本位,这是由权利本位的价值目标所决定的。
  
  第一,从权力产生史的角度来看,职责是职权(权力)产生的基础和条件。国家权力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是社会利益冲突的产物。随着社会利益冲突的性质超越了传统的社会调整体系的范围,社会不能依靠自身的气力来解决新的社会利益矛盾和冲突时,就产生了对国家权力的需要,要求国家运用其权力对社会利益关系进行调整和整合,国家也就产生了,同时,也就产生了权力。因此,权力是基于社会需要国家履行一定职责时而产生的。同样,假如社会没有对***履行其职责的需求,国家和人民也就不会赋予其一定的权力(职权)。
  
  第二,从权力设置的目的来看。社会赋予国家机关一定的权力。是为了社会治理的需要,是为了使国家更好地履行社会需要的职责。人类社会是一个有序的社会,同时又具有无序化的发展倾向。由于人性的弱点和利益冲突的必然性,要实现有秩序的生活就必须要有一定的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而治理就需要权力。因此,社会需要***行使其治理职能,担负起保障社会主体的利益、自由和同等的职责,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这是***权存在的公道性和正当性基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权只是国家为了完成社会所需要的职能,为了履行其职责而赋予***的。所以,***职责是其职权存在的公道性基础,是确定***职权范围和限度的基础,也是***职权的内在价值目的。
  
  第三,从权力的性质来看,权力是社会利益关系和权利在政治国家领域的法律表现和实现机制,是一种特殊的支配他人的气力。“一个被授予权力的人,总是面临着滥用权力的***,面临着逾越正义与道德界限的***。人们可以将它比作附在权力上的一种咒语——它是不可抵抗的。”4(P89)权力这种扩张和侵略的本性以及它所具有的支配和压迫别人的气力是私权利的天敌。为了使权力不至于被滥用,法律就必须既要保障正当权力的高效行使,又要对政治权力的配置、运作范围和限度、运作方式和程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为权力的滥用设置障碍。而这种为权力设置障碍的法律机制就是科予国家权力以一定的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即职责6。因此,***职责的设定既是***权存在的基础,是***职权范围的否定性界定,同时也是制约、控制***权的必不可少的法律武器。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在***执法的职权一职责关系中,坚持职责本位的价值取向,就要求:其一,国家立法机关在制定***行政法规的时候,应当首先界定***的职责和义务,再根据其履行职责的需要赋予其必要的法定职权,任何超出法定职责的要求而赋予***更多职权的立法在本质上都是不公道的;同时,假如对负有维护社会稳定安全职责的***授权不足,也可能导致其由于不具有必要的权力资源而无法或不能完全完成其所承担的职责。因此,立法应对***权的内容、行使范围、运行方式等加以明确规定并使之制度化、形式化,以防止权力的越界行使和保障权力有效公道地运行。其二,必须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行政执法理念,培养***在行政执法活动中“以民为本,为人民服务,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职业操守,同时还要增强***的公***体观念,进一步确立依法保护公民正当权利的意识,把维护公民利益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
  
  参考文献
  [1]张开贵,杨瑞清,等。公安学基础理论新编[M].北京: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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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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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长沙:中南产业大学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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