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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信用体系的思考(2)

2016-05-03 01:11
导读:不丢脸出,发生沈阳广场酒店之风波,其诱因是钱在作怪,其本质是缺乏诚信。河套酒业与时代广场酒店的合同纠纷有待有关部分裁决,但此纠纷留给人们

不丢脸出,发生沈阳广场酒店之风波,其诱因是钱在作怪,其本质是缺乏诚信。河套酒业与时代广场酒店的合同纠纷有待有关部分裁决,但此纠纷留给人们的思考值得重视。诚信是文明的重要基础和标志,人无诚信不立,业无诚信不兴,无诚信不稳,市场无诚信就难以健康稳定。西方一位家说过:丧失了财富,可以说没丧失什么;丧失了健康,即是丧失了某种东西;当丧失品德和老实时,就一切都丧失了。所以,我们应从战略的高度和发展的高度来熟悉诚信的重要性。
作为WTO正式成员国,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融进到世界经济发展的大潮中,在市场规则方面就必须与世界接轨,尽快建立起以老实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经济环境和秩序。因而,诚信就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与重视。
2、中国的信用状况。
  ,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中存在极其严重的***。不少对诚信的违反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1)故意违反。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本身就不具备诚信意识,不根据诚信准则行事。为了谋取自己的短期利益在经营过程中自觉不自觉违反了诚信的原则。(2)有些企业自身比较重视诚信,却能容忍其他企业的无信。占有关资料统计,对贿赂客户的容忍率为71.3%,对短斤少两的容忍率为55.4%,对打不实广告的容忍率为55%。这样的容忍度无疑为“无信”提供了温床,助长了无信之风的蔓延。(3)组织诚信与个人诚信的冲突。在市场经济发展并不充分、法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市场主体处于失范的状态,利益失衡。在企业与经营者,企业与职工,经营者与职工,企业与国家,企业与消费者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均存在不平衡。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组织诚信往往会与个人诚信发生冲突,终极既个体又影响组织。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3、诚信危机的成因。
我国事一个讲究“德”的国度,很早就有“正其道以某其利,名其遭以计其功”之说。而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却表现的如此突出,究其原因如下:
  首先,是信息的非对称性。交易双方所了解的信息不对称,双方可能了解对自己有利而对对方不利的信息,从而利用自己的信息上风在交易过程中做出利于自己的选择.而且在隐蔽本钱小于其所带来的收益的时候,这样的行为就会大量发生。
  其次,是信用基础薄弱,产权改革不到位。市场主体的自有财产是他们承诺付还债务的信用基础。而在我国的产权结构下,产权不清,政企不分,市场主体处于失范的状态。改革后,各市场主体的经济地位相对独立,但是对国有企业而言,很大一部分还并不是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债务责任的经济主体,他们以一种事不关己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经营治理活动,道德风险也就由此而生。
  再次,是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过渡的特定时期,虽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体系,但是,这些法律多是粗线条的,法律本身的可操纵性以及实际被遵守的程度均与要求有一定的间隔,其结果是老实信用的传统道德受到冲击,于是我们在建设市场经济过程中陷进了一种怪圈:一方面各种市场法制规则不断完善,市场运行有法可依;另一方面部分市场主体个人信用沦丧。最近接***生“银广夏事件”和“仪科惠光案”都是***的明显体现。更有经济学家以为,目前中国经济的首要题目“不是需求不足,而是信用不足”。
  最后,政府部分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无信行为。地方政府—方面为了当地经济的发展,经常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而一旦出现题目又推卸责任;另一方面,不少政府部分干扰执法,纵容包庇不如期回还债务的企业或个人,特别是本地企业和居民,客观上也助长了这一不正之风。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整理)
  三、为信用社会打造法律基础。
  1、信用是一种权利。
  在美国,人们大可以“举债度日”花未来钱,没有人会动逃债、逃税的动机,由于他们不会拿自己一生的信誉开玩笑。
参与起草《民法(草案)》工作的社科院民法学博士徐海燕谈到发达国家信用制度的颇有感慨:在加拿大,滞交房租、保险费、医疗费,甚至坐公交车不买票都可能使一个人终生烙上不诚信的阴影,他今后做任何事都会受到质疑。在《民法》草案新增的人格权法一编中,明确规定人、法人享有信用权,禁止用诋毁等方式侵害自然人、法人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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