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文化传统的形成基础及其思考学毕业论(2)
2016-08-24 01:01
导读:特色三:常年耕作让其中一些人出种植农 作物 的宝贵经验,大大改善人们的生活,这些人获得人们的崇敬,享有崇高的威看。并且“耕作在平原,则有平
特色三:常年耕作让其中一些人出种植农
作物的宝贵经验,大大改善人们的生活,这些人获得人们的崇敬,享有崇高的威看。并且“耕作在平原,则有平水土驱蛇龙的必要”[3],克服水患,获得水利也是生产生活中的重大,这使类似“大禹治水”的事成为历史美谈。从史料记载中看治水似乎是禹一人的事,可我们清楚在当时的条件下,全民一齐与水斗争都未必有效,一人治水哪能成功?其中的原因就在于大禹治水有功,取得大众的尊敬爱戴与崇拜,进而被神化了。
特色四:农业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土地有肥有瘦,不同地域的土地适宜种植不同的农作物,辛劳劳作的农民等待着收获,也等待着把这一年积累的经验在来年中更好地适用。结果他们世世代代在一块土地上生活,安土重迁。人最初的由血缘集合群体的本能因农业生产而变得更加稳固和。
(三) 思维方式因素
对法文化传统形成有最直接的是人的思维方式。以河谷平原为主的地理环境及随之而来的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生产活动,使中国人呈现出温顺、持中,思维方式较封闭、守旧,易顺从、盲从,也更务实和守成的特点。由此决定了中国特色的法文化传统的形成。
其一,温顺、持中。在天命、王命主宰一切的年代,作为的一员,人们相信命运天定;作为家庭的一员,所有家庭内部事务由家长决定。个体一出生,便有特定的身份与地位,有特定的生活方式与生活道路。处于统治地位的贵族无需努力,无需担忧,坐享其成,享受着血缘带给他们的安逸与舒适;处于被统治地位的人努力无门,血缘决定了他们世世代代都将是被统治者。不能有自己的主见,不能一意孤行,必须与群体认同便是社会对人的要求,人因此温顺而持中。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其二,封闭、守旧。在生产力低下的上古社会,农业生产靠经验。很少有人会以一年的收获为代价往冒险种植新的作物或尝试新的种植技术。并且自身的农业生产已能基本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人们没有必要与外界交流。常年累月,人把自己禁锢于一定区域,思维自然就封闭且守旧。这与游牧民族与海洋民族人随时预备应付大自然的挑战,不断面对新的社会群体,人布满斗志与锐气不同。
其三,顺从、盲从。农业生产凭借经验,有经验的人理所当然地获得人们的崇敬,成为氏族的首领。同时积累丰富生产经验的只能是年长者,这一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依靠血缘维系的宗法制度的巩固。既然是权威,其他的人则必须尊从。在社会上服从国家,在家庭中服从尊长,从整体上讲二者又是一致的。顺从成了中国人的又一特色思维方式。另一方面,顺从也带来盲从,俯首贴耳、察言观色便是顺从带来的负面效应,成为我们民族心理中劣根性的重要一面,导致我们的民族缺少创新,个性缺乏伸张。
其四,务实、守成。由于命运与生俱来的,对于未来人无太多的期盼,大多数人只把留意力集中于眼前事物,守着已有的业绩;农业生产,耕种多少收获多少,半点都偷懒不得,人只能实实在在,不能像商人那样往投机钻营。思维因而务实。
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使中国传统法文化表现出法自君出、以礼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带有强烈的宗法色彩及司法上的行政司法合一等明显特点。
二、法文化传统形成基础三因素关系探析
可见,对中国法文化传统的形成而言,直接因素是思维方式,中级因素是生产、生活方式;终级的根源是自然地理条件。但法文化传统是动态延续的,在法文化发展过程中,三因素所起的作用有所不同。
首先,自然环境因素是三因素中相对最稳定的。一方面,地域范围扩大的结果是中原文明吸收了四周的少数民族文明。宗法色彩浓郁的中华文明在近代以前一直是较先进的,所以不论作为征服者还是被征服者,终极的结果都是中原文明得以生存下来,继续发挥其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中原地区一直是中华民族最主要的居住地,至今聚集于此的人还占全国的大多数。再则,天气条件在过往几千年里的变化也无法改变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生产生活方式。因此中国法文化传统在过往发展进程中的重大转折,自然环境因素决不是起决定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