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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的1位车主新购了1辆别克凯越轿车,车上1个传感器损坏,到特约维修厂修理。厂方认为这是由于车主使用了不合格汽油导致传感器损坏,就换了1个原厂的配件,收取费用7百元。车主认为自已是新车,不应该承担责任,就到电视台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保证维修质量,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按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在这件纠纷中,维修厂的所作所为都合乎法规,看上去1切合情合理。所以,当记者去采访时,维修厂的经理也是侃侃而谈,可能还觉得委屈,现在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满天飞,自已使用了正规的配件,合法收费,为什么还会被投诉呢?但是,当记者去杭州同1品牌的特约维修站去采访时,经理表示,象这种情况,他们会为消费者免费更换。
那么,在合法的前提下,修理厂为什么会有两种不同的做法呢?
消费者到特约维修站去接受服务,并不简单地只是要把车辆修好,还要享受优质服务。汽车对于消费者来说,不仅是1种贵重消费品,更为重要的是获得生命安全的保证。买了1辆新车就发现质量问题,那么消费者就会对车辆本身的质量产生怀疑,进而为自已的生命安全担忧。据宁波的这位消费者证实,汽车修理完了以后1直没有再出现质量问题。但是,消费者对修理厂提出的引发质量问题的原因表示异议。他认为修理厂并没有说清车辆质量问题的实际情况,自已被剥夺了知情权。所以消费者就有理由怀疑,自已的汽车是不是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为自已所知的质量问题呢?
这起纠纷反映的不仅仅是维修企业的维修质量,更为重要的是企业的诚信。消费者花了7百元钱固然不痛快,但是对自已被剥夺了知情权,甚至事关自已的生命安全,那就不得不重视了。现在各大知名汽车家厂,包括奔驰、丰田等都在消费者还未发现汽车质量出现问题之前实行了汽车召回。如果等到因质量问题而产生事故就为时晚矣。更有甚者,出了事还采取隐瞒手段,那就会失去信誉,甚至给自已带来生存危机。日本的3菱公司就是最好的前车之鉴。由此也可以看出杭州那家企业的高明之处了。
从古代哲人安身立命的哲学“人无信不立”到现代工业文明生存法则“我们凭着委托和诚信生存于商业环境之中”无不阐释了诚信对于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没有诚信的社会,终究会止步不前,没有诚信的企业可能逞1时之快,却不能长久,犹如没有土壤滋养的鲜花迟早会凋0枯萎。1旦诚信坍塌,企业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诚信也是1种生产力。
令人欣喜的是,现在浙江的汽车维修企业都在铸造诚信防线,愿这1活动真正落到实处,而不仅仅是走过场。
绍兴市运输管理处 朱向杰 312000 0575-533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