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绩效评价主体的演进及其对绩效评价的影响(2)
2015-10-19 01:02
导读:二、评价主体演进对绩效评价的影响 评价主体演进对绩效评价的影响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对绩效评价作用的影响,在单一评价主体时期,它是作为生产治
二、评价主体演进对绩效评价的影响 评价主体演进对绩效评价的影响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对绩效评价作用的影响,在单一评价主体时期,它是作为生产治理的工具;在二元评价主体时期,它是一种激励约束手段;而在多元评价主体时期,则是企业价值分配的基础。其二是对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的影响。 (一)评价范围 单一评价主体时期,评价主要是为了满足投资者生产治理的需要,但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是投资者自己进行的,并不存在信息不对称,因此评价只是对生产成果进行事后衡量,目的主要是寻找生产治理中的题目,经验,进步治理水平。在二元评价主体时期,对企业评价的动力主要来自外部的债权人和不参与治理的投资者,由于他们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这就必然要求评价从事后结果评价深进到事中经营过程的评价,评价的主要依据是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治理控制资料等。在多元评价主体时期,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分别参人到企业价值形成过程的不同阶段,对企业绩效评价的侧重也就不同,这就要求绩效评价从不同角度, 不同层次对企业作出全面的、综合的评价,也就是说评价范围应是企业整体价值创造的全部过程。 (二)评价目标 在投资者作为唯一评价主体的条件下,追求利润最大化成为当然的选择。当时企业理论与治理论都还处在萌芽阶段,人们朴素地以为利润代表了企业新创造的财富,利润越多则说明企业的财富增加的越多。但利润指标的缺陷是没有考虑风险因素,易导致决策的短期行为,因而逐渐被股东财富最大化取代。 该观点以为,股东不仅要追求财富最大化,还要考虑企业的长期发展,只有在财富安全的条件下,才能考虑财富的扩大。也就是说,首先得保证负债的顺利偿还,能生存,股东财富最大化才能得以实现,这也就考虑清偿权人的评价目标。而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熟悉到,企业的长期价值有赖于员工的知识与能力,企业与投资者、客户、政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着眼于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因此,企业价值最大化也成了企业评价的目标。 (三)
评价指标 在单一评价主体时期,由于产品和业务较为简单,采用简单的财务指标,如利润(当时最主要的指标)就足以满足需要,各指标之间也相互独立,尚未形成完整的指标体系。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的进一步和竞争意识的进步,这种简单孤立地使用财务指标来评价绩效已不能满足资本家最大限度掠夺利润的要求,逐渐形成了以净资产利润率为核心的财务指标体系。净资产利润率综合考虑了投资者和债权人的评价要求,明显带有二元评价的特点。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财务评价指标体系已日趋完善,但它不能也无法涵盖绩效评价的全部。进进20世纪80年代以来,企业面临的环境日益复杂,单纯以财务指标评价企业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非财务指标的作用日益得到重视。由于非财务指标显示其强大的生命力和渗透力,更能反映企业价值形成过程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信息,因而是多元评价的必然选择。因此企业绩效评价已发展到财务评价与非财务评价的有机结合。 (四)典型 单一评价主体时期,人们对企业的熟悉还处于幼稚阶段,尚未形成系统的评价方法,只是简单的比较来评价企业。在二元评价主体时期,最能体现其评价特征的评价方法是杜邦法,它以净资产利润率为核心,将若干个用以评价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比率按其内在联系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指标体系,综合起来说明净资产利润率的变动。在多元评价主体时期,满足多元化评价主体共同需要的绩效评价体系尚在探索之中,固然各评价主体在进步企业价值这一点上有共同需要,但由于不同的评价主体在企业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形式不同,要建立能满足全部绩效评价目的的方法似乎不大可能,必须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如平衡计分法(BSC)比较适合经理职员进行内部治理,经济增加值法(EVA)和修正的经济增加法(REVA)则更适合于小股东等外部的绩效评价。这些评价方法不同于原来评价方法的是,它们同时考虑了不同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如平衡计分法将投资者、顾客、员工三方的利益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满足相关利益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因此,我们也以为多元评价主体的绩效评价方法是一个系统的概念, 包括适于多元评价主体使用的企业绩效评价平台体系和适合不同评价主体的专门体系(沈亦灵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