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团体内部财务控制探讨务管理毕业论文(2)
2016-01-03 01:03
导读:2.3 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推行财务会计委派制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现代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形成企业客观存在的两个控制主体,即企业所有者
2.3 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推行财务会计委派制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
现代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形成企业客观存在的两个控制主体,即企业所有者和受托经营者。经营者拥有企业经营控制权,但不承担盈亏的主要风险,而所有者交出了经营控制权,终极却承担盈亏的主要风险。而本应同时受托于两个控制主体的会计职员,在实际中却直接为经营者所控制,所有者的会计控制权被完全弱化。因此,要形成权利的制衡、减少风险,就有必要将会计控制权从企业控制权中分离出来.通过实行会计职员的统管统派,将会计职员从企业中独立出来,纳进团体企业的会计委派机构,不再受企业经营者和治理者的直接领导,会计职员的任免、赏罚、工资、福利等均由团体企业会计委派机构负责,使他们能够严格依法履行会计职员的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视作用,公道保证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使团体企业领导能够真实把握企业情况,及时摸清家底,调控有据,有效地制止企业“内部人控制”的现象。
推行财务总监制度,由财务总监直接行使财务治理监视权,承担监视资产营运,重大投资决策以及审查会计报表等职责,同时对企业经营者重大的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管控制。
通过实行会计委派制和财务总监委派制,对企业的经营进行治理,明确各方相关职员的权利和责任,使每个团体或个人的行为都处在他人的监视和控制之下,避免出现企业财务会计控制的“真空地带”和“控制盲点”,而使内部控制流于形式,难收获效。因而,通过两种委派层次体制的推行,可使企业走上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上来。
参考文献
[1]@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治理的指导意见[J],中州审计,20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