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的成功——中国债券市场制(7)
2013-08-27 01:45
导读:二是没有成熟的场外债券市场制约了间接调控体制的建立。1996年人民银行开始进行债券的公开市场操作,由于没有场外债券市场的配合,交易所债券市场
二是没有成熟的场外债券市场制约了间接调控体制的建立。1996年人民银行开始进行债券的公开市场操作,由于没有场外债券市场的配合,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容量有限,因此1996年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的交易量不足100亿元,1997年初就停止了。为发展公开市场业务,完成直接货币政策调控向间接货币政策调控的转轨,中央银行需要发展场外债券市场。
三是证券交易中心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出现的问题,使得商业银行在这些场所进行债券交易面临较大的风险,中央银行为防范金融风险,需要建设规范的债券市场,为商业银行提供安全的交易场所。而且从广义上来说,中央银行也是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的最终承担者,因此建设场外债券市场,可以减少金融体系整体的风险度。
(四)银行间债券市场设计和建设的过程
在中国人民银行有了获取新制度收益的动力的同时,出现了制止股市过热的偶然性外部事件,进一步促成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建立。1997年6月以前,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成员包括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可以进行债券回购和债券买卖,资金流向主要是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债券回购的方式从商业银行融入资金。1997年上半年,上海和深圳股市的股价大幅攀升,大量银行资金通过交易所债券回购方式流入股票市场是股市过热的重要原因。为抑制股市过热,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人民银行决定商业银行全部退出上海和深圳交易所的债券市场,建立银行间债券市场。人民银行规定,各商业银行可使用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所托管的国债、中央银行融资券和政策性金融债进行债券回购和现券买卖。银行间债券市场建立初期有16家商业银行总行成员,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和交易,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统一托管债券和进行债券结算,通过人民银行清算系统进行资金清算。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创建场外债券市场的契机是政府抑制股市过热而采取行政措施让商业银行退出交易所债券市场,这是学术界和银行界所未曾预料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建立的直接原因是调控股市价格的事件,因而一度被学术界认为是非市场化的行为。实际上,导致制度变迁的契机与新制度的性质和成功与否并无必然关系。这个偶然的外部事件的现实意义在于可以限制既有的交易所债市制度主体的反对行为,减少制度创新的阻力。
从中国的制度变迁看,新制度的出现大都是直接源于一些偶然性的外部事件。当制度变迁的成本较大,尤其是既有制度处于“制度陷阱”状态时,偶然性的外部事件往往是促成制度变迁的行动集团成功创新制度的必要条件。但直接促成制度产生的某一具体原因可以减少制度变迁的成本,而不能制造新制度的收益,因此一个新制度能否自我成长,主要取决于这个新制度能否不断地满足制度需求者的要求并创造出更多的制度需求者而生存下来,偶然性的外部条件本身并非一个新制度成功的最重要因素。
中国的场外债券市场的组建是以商业银行退出交易所,切断资金流入股市渠道为契机的,这个契机减少了交易所债市主体的阻力,有利于制度变迁的进行,但也使得中国的场外债券市场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形式出现,使场外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并不只有交易方式的区别,而且有市场主体的区别。在市场发展的初期,两个市场的差别,更多地体现在了交易主体的差别上。在一段时期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以银行为主,交易所债券市场没有商业银行。因此作为中国唯一的场外债券市场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不能覆盖全社会所有的债券投资者,大大限制了功能的发挥。因此,扩大市场交易主体,逐渐将全社会的所有债券投资人都纳入到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来,就成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弥补先天缺陷的长期重要任务。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组建使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方向由交易所交易模式为主转向了场外债券市场模式为主,并且商业银行开始大规模介入债券市场,成为债券市场的主导力量,推动了债券市场发展的进程,改变了中国债券市场的整体格局。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作为制度创新主体的中国人民银行,是根据发达国家场外债券市场运行的经验,与市场交易主体和发行人充分协商来制定统一的市场规则,采用市场化的手段来发展市场。由于不同时期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宏观经济制度的变迁,各主体的利益需要也在不断变化,使得银行间债券市场在几个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的演进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