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国家的构建、成长与目前情势(7)
2013-09-18 01:27
导读:第三,厘清国家与社会关系中常见的两个误区。首先,国家与社会关系不是简单的“你撤我进”,过去的这十年间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情形发生:政府把不
第三,厘清国家与社会关系中常见的两个误区。首先,国家与社会关系不是简单的“你撤我进”,过去的这十年间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情形发生:政府把不该交领 域交给社会来承担(任由市场本身通过自发的价值规律),在该由社会来承担的领域却不交;在该到位的地方不到位,在不该出现的地方则肆意出现,致使社会矛盾变得更加尖锐对立,反而削弱国家治理能力。其次,国家与社会关系并非此消彼长,而可能呈现“双强”关系。从J市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的实践来看,进入二次创 业阶段,J市转入到以地方政府为导向的制度变迁过程,这一时期J市的现代行政科层体制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政府职能有了显著的扩张,“强政府性”和“强国 家性”色彩较浓,但地方社会也并没有因此凋敝,相反呈现丰富多彩的面貌。J市社会力量的出现正是现代国家构建本身的成果,通过地方国家的作用,做出了新的制度安排以建立市场经济秩序,在积极介入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充分尊重和调动社会的各种资源,培育社会生长,而社会能够保持相对独立性,发育起来的社会 组织(如商会、行会)具有自我发育和自我服务的能力,虽然这一阶段的成就和活动主要集中和反映在经济领域。45目前,中国的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应进入第二阶 段,即社会成员在继续发展和完善自身的同时,逐步进入“公域”,参与和影响国家的决策,并起到对国家与政府的监督平衡作用,双方力量同时并存、互补增益,政府通过与日益壮大的公民社会机制的不断交互更接,形成了一个结构紧密、环节众多、相互间能进行“反思性监控”的治理形态,46而国家构建将在这一互动过 程中不断发展。
第四,中国国家构建的终极目标应是宪政国家的建立。西欧国家构建的历程表明,行政国家与宪政国家是同步构建。在西欧, 随着经济的发展,致使赋税征集、司法裁判、军事力量、关税设立等权限逐渐收归中央政府的职能范围,逐步集权化的君主通过扩大官员队伍,健全了中央到地方的组织系统,统一的政治科层机构逐渐成长起来并得以强化。与此同时,国家建立了保证经济活动与公共事务有序进行的法律体系,发展出了一套宪政的国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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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为后发国家,行政国家与宪政国家构建并不同步,中国发展道路的复合性表明,必须先建立一个现代行政国家和健全政治实体为先决条件。然而,中国的国家构建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行政职能的扩张问题,而且涉及到政治、社会和经济体制的方方面面;它不但意味着要使行政组织系统自身合理化,还要负为社会其他 领域确定运行规则、奠定制度基础的职责,当政府具备了一整套高度制度化体系作为支撑时,走向宪政国家将成为中国现代国家构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注释:
①[美]Francis Fukuyama.2004: State-Building: Governance and World Order in the 21st Century. 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中文版已由台湾时报出版社在2005年11月出版,译者为阎纪宇。
②[美]法兰西斯?福山:《国家构建》(或译《强国论》),阎纪宇译,台北:时报出版社2005年版。
③贺东航:“现代化进程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新定位——晋江模式的一个尝试性解答”,《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5年第4期。全文转载于《
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政治学》2006年第1期。
④福山的著作给我们很大的启发,不足的是,他对韦伯与曼的知识资源没有全部理解清晰,在他的书中也没有关于中国国家构建的经验映证其理论假设。
⑤参见宁骚:《民族与国家》,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杨雪冬:《市场发育、社会生长和国家构建——以县为微观分析单位》,河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李强:《后全能体制下的现代国家构建》,《战略与管理》2001年第6期。
⑥根据学界对现代国家构建历史的描述和分析,特别是杨雪冬的研究成果,笔者抽象出现代国家构建的五个基本构件。参见杨雪冬:《市场发育、社会生长和国家构建——以县为微观分析单位》,河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9-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