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之侠:在当代影视作品中反思游侠传统(1)(2)
2013-09-24 01:12
导读:尽管在“游侠”型人物火爆荧屏的现象背后有着深刻的社会和文化根源,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就认定这种现象是百分百的合理的和正当的。“游侠精神”作
尽管在“游侠”型人物火爆荧屏的现象背后有着深刻的社会和文化根源,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就认定这种现象是百分百的合理的和正当的。“游侠精神”作为绵延了数百年的中国传统文化,在其精华部分的背后,也存在着相当部分的糟粕。他那最吸引人的“剑气豪气”也常常伴随着“流氓气”,而“担当精神”和“义气”的背后也常常隐藏着不问是非的封建道德的“愚”——如《大宅门》中白景琦受到最多非议的对待母亲的愚孝导致对杨九红的不公,在游侠型人物们率性任情、快意恩仇的背后可能以藏着观众“嗜血”的冲动,而对游侠精神的盲目崇拜在某种程度上也暴露了人们法律意识的淡漠。于是,评论界——尤其是精英知识分子——对这种现象提出了质疑。而在影视创作群体之内,对待“游侠精神”也有了新的阐述。
以“天下”化恩仇——电影《英雄》对游侠精神的解构
2002年末和2003年岁初,对于中国的影视界来说一个最让人关注的焦点问题可能就是张艺谋导演的电影《英雄》了。这部在拍摄之初就以其豪华的制作阵容而吸引了广泛关注目光的电影在公映之后则成为了颇具争议的一部影片。该片描述了战国末年四个侠客——“长空”、“残剑”、“飞雪”和“无名”刺秦的故事,最后“无名”为“天下”而放弃了刺秦。抛开对于影片的
音乐、摄影和表演等问题,单就他的故事来说,大体上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影片存在着“侠义的初衷与背信弃义之间的矛盾”,认为影片中的主角之一“无名”“是一个缺乏主见而又不讲信用的剑术高手,不仅与‘侠’的境界相差太远简直就是反‘侠’道而行之”(余韶文:《关于英雄的杂谈》,《北京青年周刊》2003/1/20);而另一种则认为“唯有无名,身世不详,居无定所,行踪漂泊之人,在经历了一层层递升的境界之后,最终悟道,而且是大道的身体力行者、以身殉道者,实为英雄”(刘华:《英雄之道、大道无名》,《电影评介》2003/3)。实际上,只要仔细分析这两种观点,就会发现他们尽管一褒一贬,却并没有根本的冲突,因为他们所站的角度不同,评论的尺度也不一样。前者以“游侠精神”为尺度衡量影片《英雄》,则该片确实是“反‘侠’道而行之”;后者把标准提高到了所谓虚无的“大道”,则又是赞美有加。本文无意去探讨《英雄》本身的得失,只是在这两种观点中我们可以提炼出两个名词:“游侠”与“英雄”,二者是截然不同的。
您可以访问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查看更多相关的文章。 正如本文开篇对“游侠精神”所下的定义,那是一种极端自我的、张扬个性、具有反叛精神和破坏欲望的悲剧性的“酒神精神”;而英雄则不然,中国古代有着“青梅煮酒论英雄”的佳话,在那里曹操曾这样给英雄下了定义——“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者也。”可见,英雄更强调其社会的功利性,他需要建功立业。从这一点上来说,“游侠”更接近于“道家”,强调个体的逍遥,属于“隐者”一类。只不过他比道家多了份“不平”之气,要为天下扫除不平。因此,“游侠精神”某种程度上带有“道家”和“墨家”的精神。而“英雄”则更接近于“儒家”,他强调现实人生的功业,希冀外在的“有为”。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为了他们心目中的“王霸大业”,英雄们往往会殚精竭虑、穷尽智谋,不惜一切手段。“英雄”更象是“儒家”和“法家”结合的产物。游侠强调的是“情义”与“担当”,而英雄更注重“胸怀天下”。自古以来,“游侠”与“英雄”之间就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英雄欲制天下只能以“法令”,而游侠们恰恰要“以武犯禁”。游侠们以他们手中的利剑去为天下报打不平、匡复正义,而他们这种随机的、个人化的方式恰恰在严重的威胁着英雄们努力树立起来的权威。英雄要建立秩序并维护这种秩序的权威,而游侠则是以蔑视秩序、打破秩序来张扬自己的性情。简单的说,二者之间的矛盾可以说是个体与秩序之间的矛盾,而这种矛盾注定是无可调和的。
影片《英雄》表现的恰恰就是“游侠”与“英雄”之间的矛盾。该片沿用了一个古老的故事模式——刺秦。围绕着刺秦,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很多动人的故事,也有无数的文人墨客吟咏过这些故事。但他们都是站在游侠的立场上来歌颂刺客的,尽管刺客们的结局都是失败,故事是悲剧的,但这种悲剧的结局恰恰证明了“侠”的精神的可贵与伟大。“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正是游侠/刺客们的牺牲,才成就了“游侠精神”。从这点上来说,在以往的刺秦的故事当中,胜利者永远是“游侠”一方。而《英雄》却恰恰颠覆了这一传统,在影片《英雄》中,游侠/刺客们不但没有用自己的牺牲来换取“游侠精神”的永恒,反而被英雄/秦王的气魄所震慑和征服,这是游侠的一次彻底的失败。当无名放下手中的剑走出秦宫的时候,他已经被“天下”所同化,成为英雄/秦王的认同者。可以说走进来的是游侠无名,走出去的是英雄无名。秦王下令射杀无名时眼中的泪水和此后厚葬无名的举动并非是对刺客/游侠的敬仰,而是对作为英雄的无名的怜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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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探讨影片《英雄》并非要评述它的艺术得失。在艺术上,这种以“天下”征服刺客、以秩序驯服个体的叙事策略很可能是失败的。但是,把《英雄》放在一系列具有游侠传统的影视作品当中来看,他就具有了另一种意义:他使游侠或者说游侠精神在这里第一次受挫,我们无意去探讨英雄型的人物是否值得称颂,但我们必须正视游侠们的受挫。在这部片子里,创作者们可能是在无意之间完成了一次对“游侠精神”的解构,而解构的武器就是“天下”。我们在前面曾经提到过:游侠精神具体指的就是“包括担当精神、悲剧意识、激进情绪、反抗与破坏欲、临危一击根本解决问题的思想方式,以及剑气豪气江湖气与流氓气等等”(《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陈平原著.北京大学出版社),而在影片英雄当中,我们发现种种这些鲜明的个体特征都消失了,剩下的只有笼罩在“王霸之气”下的“武”的躯壳。因为天下,无名放弃了对长空和飞雪的承诺;又是因为天下,无名放弃了自己十年练剑的目标,在最后一击中放弃了;也是因为天下,无名忘记了自己的仇恨,因为“一个人的仇恨和天下人的比起来就不再是仇恨”。在这当中,游侠的担当精神——承诺、悲剧意识——复仇、激进情绪都被“天下”二字化为无形,更不要提什么“剑气和豪气”了。而“天下”究竟是什么?这是一个很虚化的概念,我们无法用英雄的霸业、国家利益或者百姓来对他做一个确切的解释。而这些也并不重要,创作者也许是故意抛出这样一个虚幻的概念以将“游侠精神”化于无形。
《英雄》中以“无名”为代表的“反游侠”类型人物的出现标志着“游侠精神”在影视作品当中的一次“受挫”。这如本文前面在论述以白景奇、石光荣为代表的“游侠型人物”盛行的原因时所提到的——它具有深刻的社会和文化原因。那么,电影《英雄》的出现某种程度上可能也展示了或者说预示了现代社会和文化的一个转变的倾向。一方面,这种用“天下”解构“游侠精神”的方式应该是随着一个社会的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而产生的,在一个用法律、秩序统治的文明社会当中,那种“任侠使气”的游侠精神无疑是行不通的,而只能向“英雄”型人物转变,做一个在秩序内“有所为”者。正如胡克先生所说:“《英雄》可以看作民众在追求富裕安定的生活目标的进程中,构建新的艺术趣味的标志性作品”(胡克:《观众启示录——〈英雄〉现象的一种观察角度》,《当代电影》2003/2)。另一方面,近一个时期我们的艺术创作当中也出现了一些优秀的现实主义作品,如《空镜子》等。如果说游侠型的作品满足了人们“梦”的需求,使他们得以释放内心的苦闷的话,那现实主义的作品则起到了“镜”与“灯”的作用,让人们在作品中看到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故事,并有所启迪。最后,随着社会的不断开放,西方的一些文化作品也大量的被引进,这其中不乏佳作,而这些作品的异域风格和对待问题不同于中国人传统思维的特有的视角也吸引了观众很大一部分的注意力,他们更愿意借助艺术这扇“窗”去观察外面的世界。因此,说“游侠精神”在电影《英雄》中受挫,毋宁说电影《英雄》是“游侠类影视作品”在新时期的创作环境里的一次力求突围的“自身变革”的尝试。尽管它的结果并不令人满意,但我们却能由此看出我们的影视创作中一个良好的“多元化”的趋势。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结语:大众的梦幻——影视作品中游侠传统的得与失
在中国的古诗词当中,很多诗人都吟咏过游侠精神,而他们最为喜欢的莫过于“侠骨香”的这个意象。从李太白的“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到李贺的“宝玦谁家子,长闻侠骨香”,这里体现了游侠精神的一种对生命的超越,任侠使气,不仅仅是为他人解困,也是人生价值的一种自我实现。正是在“行侠”的过程当中,游侠们实现了生命的升华,“侠骨”之香,在其狂放不羁的意气,纵横六合的豪情。人们喜欢白景奇,因为他那“看前面,黑洞洞,待俺赶上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的豪气;喜欢石光荣,因为他那“一辈子就没熊过、没求过人”的意气;喜欢李卫,是因为在他那愣头愣脑、满嘴“丫丫个呸”的表象下对正义与公理“一根筋”的追求与执著。
当然,我们不能否认,在游侠们那极具魅力的“剑气豪气”之下,确实还往往带着一股“流氓气”与“无赖气”。游侠精神作为一种俗文化在民间传承了数百年,不可避免的会沾染上民间的一些“市侩”气息和封建道德中的一些糟粕,这些是需要我们去区分和辨别的。我们也可以注意到,随着大众审美品位的的变化,影视作品的创作者们也在对游侠精神进行着改造,力图使他更接近现代人的艺术趣味,向着“艺术表现形式的综合化、规范化、包容调和和风格中庸唯美”(胡克:《观众启示录——〈英雄〉现象的一种观察角度》,《当代电影》2003/2)的方向发展。但需要指出的是在这种艺术表现风格的变化下,创作者们需要尊重“游侠精神”的内核,不能“因文害意”,否则,丧失了“侠”的根本精神的作品即便形式做得再精致,也不过是空洞的“广告片”而已,是无法长久的吸引观众的目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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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传统文化中的“儒家”、“法家”等等,“游侠精神”更多的是作为一种个体的气质和生命体验而存在的,就改变历史和社会而言,即便有作用,也使微乎其微的。它的价值在于精神的感召和艺术的审美。而在今天这样一个高度文明的法制社会里,作为审美的价值可能是其最主要的方面,因此,艺术——尤其是影视这片梦幻田园给了游侠精神一个可以自由驰骋的广阔天地,在这里,我们将继续着先祖光荣的梦想。
影视作品作为一种“大众的梦幻”而存在着。他作为一种大众文化在履行着为大众造梦的使命。“游侠传统”在其中不过是众多梦中的一个,他沿袭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游侠精神”,以其特有的“豪气”为现代人营造了一个充满冒险与挑战的“侠客梦”。“游侠精神可以说是亘古荒原上数朵惨淡而凄艳的小红花,它使得整个生活不至于太枯燥空寂”(《千古文人侠客梦——武侠小说类型研究》陈平原著,新世界出版社 p210),这大概就是游侠传统在当代影视作品中的作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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