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杂剧改编与意识形态——兼谈「宏观文学史」(2)
2015-09-22 01:43
导读:至于臧懋循在编辑《元曲选》中所做的大量增删、改订,更是广为人知。然而,伊、奚二人的研究与以往不同之处在于:他们站在文本与意识形态的关系这
至于臧懋循在编辑《元曲选》中所做的大量增删、改订,更是广为人知。然而,伊、奚二人的研究与以往不同之处在于:他们站在文本与意识形态的关系这样一个新的高度,探讨了元杂剧在从「场上曲」到「案头剧」这一嬗变过程中所经历的意识形态转变。他们将《元曲选》及其它万历年间的明刊本同现存的元刊本(如《元刊杂剧三十种》、《古名家杂剧》等)进行比较,在大量文本的基础上,令人信服地提出了元杂剧由早期的市井演出到今天的文人案头剧中间的线索。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挖掘了文本修订背后的意识形态意义,指出元杂剧被明代统治者接纳、改编为一种宫廷娱乐之后,不但形式上发生了变化,更为重要的是,通过这些形式的变化,改变了杂剧的本质,其被纳入了正统意识形态的轨道之中。事实上,从民间的、口头的、具有某种颠覆性的「亚文化」发展到被正统的、书面的、符合「诗教」传统的主流文化所吸纳,这正是中国古代大多数文学体裁走过的共同道路。从这个意义上说,这项研究的意义也就绝不仅限于元杂剧,而是有助于发现中国文学、文化发展史中某些具有共通性的普遍。
奚如谷在〈《窦娥冤》之冤:臧懋循对《窦娥冤》的修改〉("AStudyinAppropriation:ZangMaoxun‘sInjusticetoDouE")(《美国东方学会学报》,第111卷,第2期,1991)一文中,将臧懋循《元曲选》中的《窦娥冤》与早期的《古名家杂剧》中的版本进行了比较。在他看来,原本《窦娥冤》的主题是「经济交换和个人的商品化」,表现了当时以城市商人为主的观众的思想和兴趣。而在臧懋循的改编本中,有关因果报应和涉及性欲的内容都被儒家的正统礼教所取代了。该剧的主体变成了对「孝道」、「节烈」等儒家道德观念的说教,因而也就由民间的口语文化发展为文人的书面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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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篇集中反映奚如谷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的文章是〈文本与意识形态:明代改编者与北杂剧〉("TextandIdeology:MingEditorsandNorthernDrama")。5在这篇文章开头,作者就阐明了文本编辑和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6:
我所希望探讨的是:在中国戏曲文本中,对意义的完整、形式的统一的追求如何掩盖着意识形态的灌输;编辑行为本身如何通过将一种不稳定的、混乱的口语纳入严格的书面文本来「驯化」这种口语体;编辑的任务不但是要控制文本的形式─格式和语言─而且还要通过语言来控制内容,来驾驭任何对明代统治者构成威胁的或文化能量,来钳制文人的意识形态世界……弒君、篡位、血腥复仇以及不加控制的性欲和掠夺等内容就像那些错字以及被错误理解的片断一样被删去了。
奚氏认为明代的内府本和文人编辑的杂剧集子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反映了改编者对意识形态的关注。内容方面,有商业文化色彩的隐喻以及有关性、商业、现世报应与仇杀的描写都被儒家的正统说教所取代。而另一方面,编辑者也试图通过版本形式的整饬从形式上约束文本。此外,编辑者试图将戏曲作为一种合法的文类(genre)纳入主流文化。这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将表演性的戏曲与书写或印刷性的文本加以区别;(二)将戏曲与正统的
诗歌传统联系起来,并藉此将戏曲纳入与先前文学形式相关的发展轨道,建立了「唐诗、宋词、元曲」这类的描述。7
伊维德的〈我们读到的是「元」杂剧吗?─杂剧在明代宫廷的嬗变〉("WhyYouHaveNeverReadaYuanDrama:TransformationofZajuattheMingCourt")可以看作是他们观点的和概括。伊氏认为不单是《元曲选》、万历年间的明刊本,甚至还包括版本的《元刊杂剧三十种》,都无法反映元代戏剧演出的情况,也无法作为元代社会、文化的可靠资料来加以研究。因为元代的杂剧很可能是一种根本没有完整剧本的简单的商业演出。而任何形式的元杂剧文本都避免不了编辑、修订的痕迹。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从未读过真正的「元」杂剧8: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元杂剧原来是比较简单的一种戏剧形式,以正旦或正末的演唱为主。而唱词有时十分直露和粗俗。杂剧一旦被明代统治者改编为一种宫廷娱乐,就发生了许多本质上的变化,意识形态的压力迫使许多剧本要重写,严格的审查制度使剧本的全部内容必须都以书面形式写出来,而戏剧演出环境的变化加强了杂剧的戏剧性。在万历年间出现的元杂剧版本正是这些改编和压力的结果。其后,《元曲选》的编者又将这些宫廷演出本改编为江南文人书斋中阅读的案头剧本。因此,可以说这些剧本从商业性的城市舞台,经过宫廷官宦机构,最终流落到了学者们的书斋中。而只有在进入书斋之后,戏剧才成为固定的,供阅读和阐释的文本。经过许多人的手之后,它们才能被作为某个作家的作品来研究。 三 阅读伊、奚二位教授有关明代文人对元杂剧改订的论述,令人耳目一新。笔者认为,他们的研究成果至少可以引起我们以下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