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及其适用性分析(3)
2013-08-25 01:06
导读:[6] ,因此,中小旅游企业中除了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外,旅游业中的其余企业都没有明确列出划分标准。 在适用于计划、统计、财政、税收、工商治理等
[6],因此,中小旅游企业中除了住宿业和餐饮业企业外,旅游业中的其余企业都没有明确列出划分标准。
在适用于计划、统计、财政、税收、工商治理等的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旅游业的大量主要经济活动被划回到了F、I、L、N、R等几个门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治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中,其中“旅行社”作为一个小类存在于“L租赁和贸易服务业”门类的“74贸易服务业”大类下,铁路、道路、水上运输业及航空运输业存在于“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大类下,各类自然保护区、野生动
植物保护区及游览景区存在于“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治理业”大类下,与人文旅游景区、景点相关的文物、博物馆、纪念馆和游乐园等存在于“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大类下。
按照以上标准,旅游业四大支柱性企业的中小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如下:旅行社行业应当执行“商务及科技服务企业” 行业的标准,小型企业指标为从业人数在100人以下、营业收进在1000万元以下;中型企业指标为从业人数在100-400人,营业收进在1000-15000万元。小型饭店指标为从业人数在400人以下,营业收进在3000万元以下;中型饭店指标为从业人数在400-800人,营业收进在3000-15000万元。各类景区景点的小型企业的指标为从业人数600人以下,营业收进在2000万元以下;中型企业的指标为从业人数600-2000人,营业收进为2000-20000万元。小型旅游车船公司指标为从业人数在500人以下,营业收进在3000万元以下。中型旅游车船公司指标为从业人数在500-3000人,营业收进为3000-30000万元。
新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有利于促进中小旅游企业的发展。根据标准,中小旅游企业会根据这个规则来执行有关的政策,对于企业融资、信用担保等方面会有一个依据,使各类型企业自行“回位”。同时,各地方政府也可进一步明确服务对象,更好地促进中小旅游企业的发展。中小型旅游企业划分标准中除住宿和餐饮业以及旅行社业外,其他企业由于没有明确指出为旅游企业,因此其规模的划分标准只是参照标准,因此其公道性及适用性都有待进一步分析。
大学排名 四、现行中小型旅游企业划分标准的适用性分析
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