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信任机制的研究(2)
2015-05-20 01:26
导读:以上关于信任的定义主要包括可信赖性和善意两个维度,可信赖性指对方是诚实、正直、可信赖的,善意指被信任方即使有机会实施敲诈或更改协议,但考虑到
以上关于信任的定义主要包括可信赖性和善意两个维度,可信赖性指对方是诚实、正直、可信赖的,善意指被信任方即使有机会实施敲诈或更改协议,但考虑到长远利益而不更改。Borys and Jemison 认为,善意相比于可信赖性具有更高层次,这是因为合作行为不仅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而且是建立在善意基础上的。另外,Zucker根据信任的来源将信任分为三类:基于个性特征的信任,包括双方特有的既定关系;基于信誉的信任,双方的信任是建立在长期交往的重复博弈基础上的;基于制度的信任,例如以契约、合同、规则和等为基础。在人际信任中,基于个性特征的信任更多一些,而在B2C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信任主要表现为基于信誉和制度的信任。
风险与信任的关系
长期以来,人们对信任和风险界定不清,甚至有人认为信任和风险是矛盾的、相互对立的,其实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我国学者黄孝武副教授、国外学者Nena Lim认为,信任和风险密切相关,信任只存在于不确定性的风险环境当中,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交织的。信任的出现与两个因素密切相关,一个因素是风险,如果商务交易、人际交往中没有风险,即人的行为是确定的时候,那么信任也没有存在的必要,因而风险是信任产生的前提;另一个因素是控制,有效地控制能增强人们的信任。电子商务由于其自身存在匿名性、不确定性、时空分离性和信息不对称性等特征,使得交易主体很容易机会主义行事,从而加大消费者从事电子商务的风险。而根据Mayer的观点,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任在很大程度上能降低网上交易时的风险,促使他们从事网上交易活动。反过来,通过设计一套比较完善的信任机制,从多层次、多维度的角度来防范和降低消费者从事网上交易的风险,则能增强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任。但是,要想以建立B2C电子商务的信任机制来降低风险,就必须找到风险的来源,根据风险来源采取相对应的措施,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近年来,关于电子商务风险来源问题受到许多学者的关注,根据风险是否由技术引起可将其分为技术风险和非技术风险;根据风险是否由制度引起可将其分为制度风险和非制度风险;此外,根据风险是否来自于企业将其分为企业内部风险和企业外部风险,其中企业外部风险主要有制度(法律)风险、政策环境风险,企业内部风险主要有道德风险、财务风险、隐私风险和产品性能风险等。企业外部风险是由企业外部环境引起的,是企业的外生变量,对企业来说是不可以直接控制的,企业只能有效的适应外部环境;而企业内部风险是由企业本身一些因素引起的,是企业的内生变量,在企业的控制与掌握之中。根据Nena Lim的观点,风险的来源主要有技术、产品本身、产品或服务提供商、消费者本人以及制度等因素。
不同的风险来源可能引起不同的风险类别,因而也就需要不同的防范措施和手段。本文吸收现有研究成果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风险来源分为技术、制度法律环境、伦理道德因素、信誉问题等几个方面以此,以此作为建立B2C电子商务信任机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