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当前的南北关系律毕业论文(2)
2013-06-22 01:01
导读:在美洲,1992年美、加、墨领导人达成北美自由贸易协定,1994年1月1日自由贸易区正式诞生。1998年4月,美洲34国(除古巴外)在圣地亚哥举行第二届首脑会
在美洲,1992年美、加、墨领导人达成北美自由贸易协定,1994年1月1日自由贸易区正式诞生。1998年4月,美洲34国(除古巴外)在圣地亚哥举行第二届首脑会议,宣布正式启动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的谈判,承诺在2005年前逐步取消关税。1999年,欧盟15国与来自拉美和加勒比地区33国的元首和政府首脑或代表举行首届欧盟——拉美首脑会议,双方决定建立面向21世纪的战略伙伴关系。
在非洲,1999年2月18日,46个非洲国家的部长于美国签署了文件,勾画了“21世纪美非伙伴关系的蓝图”,成立了“美国——撒哈拉以南非洲贸易和经济合作论坛”,以保证双方高层领导能每年聚会,商讨经济合作事宜。西欧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就提出了通过“对话与合作”,同发展中国家建立“平等伙伴关系”的主张。1975年以来欧盟与非加太地区的发展中国家签定了四个《洛美协定》,作为改善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关系的重要步骤。
在中东,欧盟进一步扩展了其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外交。1995年11月“欧盟——地中海外长会议”在西班牙召开,宣布欧盟同地中海沿岸国家建立“全面伙伴关系”,争取 2010年前建立一个“欧洲——地中海大自由贸易区”。
在南北关系中,最有意义的事情是2000年欧盟15个成员国与非加太地区77个国家签署了新的贸易和援助协定——《科托努协定》。《科托努协定》前身是从1975年开始由非加太集团与欧盟签定的四个《洛美协定》。非加太集团和欧盟在上世纪末认识到,有必要根据新的
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探讨新的合作方式。制定新贸易援助协定的谈判进程于1998年正式启动。经过历时两年的全面谈判,双方在改进援助方式、发展私营企业、消除贫困和加强地区一体化等诸多问题上达成共识,最终签定《科托努协定》,从而结束了实施25年《洛美协定》。《科托努协定》是迄今最重要的南北合作协定,包括政治对话、贸易与投资、为促进发展而进行的合作三方面。[1]根据协定,欧盟和非加太地区将签署一系列经济伙伴协议,制定贸易和投资新框架,通过贸易和区域一体化减少贫困现象、保持可持续发展态势并加快非加太地区融入世界经济的步伐。《科托努协定》在实现南北合作、 南北不平等关系、纠正世界财富国际分配严重不公平现象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随着区域性南北关系的进步发展,在正在形成的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地中海自由贸易区、亚太自由贸易区三大经济板块中,既有北方国家,也有南方国家,这标志着南北关系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