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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单位自首的司法认定律毕业论文(3)

2013-07-16 01:04
导读:3.单位之外的人员代表单位自首的行为 如前所述,单位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委托单位之外的人员,如律师等代表单位实施自首行为,单位之外的人员得到

3.单位之外的人员代表单位自首的行为
如前所述,单位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委托单位之外的人员,如律师等代表单位实施自首行为,单位之外的人员得到单位明确授权或委托代表单位实施自首行为,应当认定为该单位之外的人员能代表单位的整体意志,但仅此还不能认定为单位自首,因为构成单位自首,必须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单位所犯罪行并自愿接受司法追究和审查,如果该单位之外的人员代表单位自动投案后,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逃跑,或以其他方式逃避司法追究和审查的,则不应认定为单位自首。
4.基于认识错误的自首行为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于对法律或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将本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当作犯罪而向有关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所谓的犯罪事实的,不应认定为单位自首。因为基于对法律或事实的认识错误,将本不属于犯罪的行为认为是犯罪,单位自首是在单位实施犯罪行为的基础之上进行探讨的,该认识错误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犯罪,从而实施所谓的自首行为缺乏自首的前提条件,当然也不应认定为单位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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