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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参见王书成:《宪法解释之前命题与方法——以德沃金为中心》,载《浙江学刊》2007年第3期。
[15] 参见饶志静:《结构解释:美国宪法解释实践及其启示》,载《江西社会科学》 2007年第7期。
[16] 参见张翔:《祛魅与自足:政治理论对宪法解释的影响及其限度》,载《政法论坛》2007年第4期。
[17] 参见黄锫:《规范主义经济宪法学的理论架构——以布坎南的思想为主轴》,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2期。
[18] 参见陈云生:《宪法人类学的创意与构想》,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19] 参见江国华:《宪法的人类学解释》,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5期。
[20] 参见刘志刚:《人格尊严的宪法意义》,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1期。
[21]参见王贵松:《价值体系中的堕胎规制——生命权与自我决定权、国家利益的宪法考量》,《法制与社会发展》2007年第1期。
[22] 参见王秀哲:《利益平衡与价值选择中的堕胎规制研究》,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4期。
[23] 参见梁成意:《论社会哲学视野中的人、社会共同体与宪法——兼评<欧盟宪法>》, 载《当代法学》2007年第2期。
[24] 参见胡玉鸿:《社会契约与人的联合》,载《比较法研究》2007年第3期。
[25] 参见陆礼:《路权与人权之际——<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人本哲学解读》,载《内蒙古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
[26] 参见汪习根:《论人本法律观的科学含义——发展权层面的反思》,载《政治与法律》2007年第3期。
[27]参见上官丕亮:《废除死刑的宪法学思考》,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3期。
[28] 参见林来梵、陈丹:《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公共利益界定——中美钉子户案件的比较》,载《法学》2007年第8期。
[29] 参见周婧:《取消农业税合平等原则吗——兼论优惠措施的合宪性审查》,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4期。
[30] 参见郑贤君:《作为根本法的宪法:何为根本?》,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4期。
[31] 参见季涛、白冰:《论宪法和民法的关系——以宪法特质的三重性为视角》,载《浙江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32] 参见刘志刚:《立宪主义语境下宪法和民法的关系——兼议〈物权法(草案)〉的合宪违宪之争》,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1期。
[33] 参见林来梵、朱玉霞:《宪法与民法的关系研究》,载《浙江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34] 参见童之伟:《立法“根据宪法”无可非议》,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1期。
[35] 秦前红、涂四益:《“物权法之争”与宪法解释——兼与童之伟教授商榷》,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3期。
[36] 同注33。
[37] 严海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规范的民主意义阐释》,载《学习与探索》2007年第2期。
[38] 参见朱福惠:《全国人大调查权研究》,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5期。
[39] 参见陈云生:《“违宪法律”的效力》,载《法学研究》2007年第5期。
[40] 参见强世功:《文本、结构与立法原意——“人大释法”的法律技艺》,载《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5期。
[41] 参见 邹平学:《抵触还是符合基本法——评香港特区立法会〈议事规则〉第57(6)条之定位》,载《法学》2007年第5期。
[42] 参见胡肖华:《从行政诉讼到宪法诉讼——中国法治建设中的瓶颈之治》,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1期。
[43] 参见喻中:《行政诉讼的重构——当代中国宪政建设的突破口》,载《法学论坛》2007年第1期。
[44] 参见郑磊:《合宪法性审查该如何启动》,载《法学》2007年第2期。
[45] 参见韩兵:《高校基于学术基因惩戒学生行为的司法审查——以美国判例为中心的分析》,载《环球法律评论》2007年第3期。
[46] 参见骆梅英:《英国法上实体正当期待的司法审查——立足于考夫兰案的考察》,载《环球法律评论》2007年第2期。
[47] 参见陈红梅:《南非学费制度的合宪性之辩及其启示》,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3期。
[48] 参见杜强强:《基本权利保护:“脚注4”与双重审查标准》,载《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7期。
[49] 参见屠振宇:《未列举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载《中外法学》2007年第1期,《未列举基本权利的认定方法》,载《法学》2007年第9期。
[50]参见 姜峰:《对选举法“四分之一条款”及其代表制理论的追问》,载《中外法学》2007年第4期。
[51] 参见张千帆:《宪法变通与地方试验》,载《法学研究》2007年第1期。
[52] 参见韩大元:《中国宪法文本上“农民”条款的规范分析》,载《北方法学》2007年第1期。
[53] 参见秦强:《“孟母堂事件”与宪法文本中“受教育条款”》, 载《山东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张震:我国宪法文本中“受教育义务” 的规范分析——兼议“孟母堂事件”, 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3期。
[54] 参见周叶中:《台湾问题的宪法学思考》,载《法学》2007年第6期。
[55] 同注55。
[56] 参见刘飞宇 黎建峰:《“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禁止在娱乐场所从业”规定的若干质疑》,载《山东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
[57] 同注57。
[58] Referred to David Rosenberg, The Judicial Posner on Negligence versus Strict Liability: Indiana Harbor Belt Railroad Co. v. American Cyanamid Co., 120 Harvard Law Review 1210 (2007).
[59] Referred to David Rosenberg, The Judicial Posner on Negligence versus Strict Liability: Indiana Harbor Belt Railroad Co. v. American Cyanamid Co., 120 Harvard Law Review 1221~22 (2007).
[60] Referred to Adrian Vermeule, Posner on Security and Liberty: Alliance to End Repression v. City of Chicago, 120 Harvard Law Review 1261~63 (2007).
[61] Original Meaning and Its Limits, 120 Harvard Law Review 1282 (2007).
[62] Original Meaning and Its Limits, 120 Harvard Law Review 1282~84 (2007).
[63] Original Meaning and Its Limits ,120 Harvard Law Review 1284~849(2007).
[64] Tara Smith, Why Oringinalism Won’t Die-Common Mistakes in Compteting Theories of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2007 Duk J. Con. Law & Pub. Pol’y 286~87.
[65]参见林来梵、翟国强:《宪法学思考中的事实与价值》,载《四川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66] 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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