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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利益制衡机制论 ——兼论职工利益保护(3)

2015-09-30 01:06
导读:结语 破产的本质是救济,通常只有债务人的经济状况恶化到崩溃的边缘时,才能求助于破产的救济。破产必须保持中立,它不是给予当事人在非破产中所

  结语

  破产的本质是救济,通常只有债务人的经济状况恶化到崩溃的边缘时,才能求助于破产的救济。破产必须保持中立,它不是给予当事人在非破产中所有的全部权利,它的目的是控制财务恶化,并且尽可能以最大限度给予保护,它不能对经济损失造成的痛苦进行治疗,但会努力分配痛苦,以至避免个人遭受不应受的痛苦。[45]因此无论把破产制度作为体现经济竞争,优胜劣汰的要求,[46]还是保证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配置做到有序和公平,[47]它终究是对现实资源配置的否定,是对现有利益平衡机制的破坏。债权人利益与其债务人利益必须通过破产程序公平分配,同时,也受社会利益之限制,最终还受债务人可分配财产的制约。这样在旧的利益平衡机制失去平衡时,客观上呼唤建立一种新的利益分配机制,破产利益制衡机制就成了新的利益平衡的缔造维持者。

  注释:

    [1]王欣新。破产法的社会调整作用[N].人民日报,2000—5—13。

  [2]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想研究[M].法律出版社,1996.127。

  [3]邹海林。破产程序和破产实体制度比较研究[M].法律出版社,1995.24。

  [4]赵万一。商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453。

  [5]Brian.A.Plum.Bankruptcy and Debtor/Creditor[M].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32。

  [6]蒋永福,周贵莲。西方哲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284。

  [7]蒋永福,周贵莲。西方哲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0.284。

  [8]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哲学思想研究[M].法律出版社,1996.124。

  [9]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哲学思想研究[M].法律出版社,1996.603。

  [10]Paul.A.Samuels and William•D•Norehaus,Economics[M]fifteenth edition,(武汉大学内部交流资料),30。

  [11]Paul.A.Samuels and William•D•Norehaus,Economics[M]fifteenth edition,(武汉大学内部交流资料),27。

  [12]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想研究[M].法律出版社,1996.130。

  [13]Brian.A.Plum.Bankruptcy and debtor/creditor[M].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41。

  [14]李永军。论破产的免责制度[J].民商法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0,(5):105。

  [15]潘琪。美国破产法[M].法律出版社,1999.58—76。

  [16]顾培东。破产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8.38—39。

  [17]石川明。日本破产法[M]何董华,周桂秋译。法律出版社,2000.242。

  [18]Brian.A.Plum.Bankruptcy and Debtor/Creditor[M].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43。

  [19]P.D Raphall Justice and Liberty,Atbloner press 1980年版,P95。

  [20]石川明。日本破产法[M]何董华,周桂秋译。法律出版社,2000.28。

  [21]竹下守夫。破产法的现代课题与日本破产法[R].(1995年5月5日访华讲话)。

  [22]王卫国。破产法[M].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228。

  [23]李永军。破产法律制度[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22。

  [24]Paul.A.Samuels and William.D.Dorehaus,Economics[M]fifteenth edition,(武汉大学内部交流资料),562。

  [25]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94。

  [26]李永军。破产法律制度[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24。

  [27]邹海林。破产程序和破产实体制度比较研究[M].法律出版社,1996.157。

  [28]曹思源。破产风云[M].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228。

  [29]曹思源。破产风云[M].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11。

  [30]李永军。破产法律制度[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26。

  [31]李曙光。中国企业破产与重组[M].人民日报出版社,1996.13。

  [32]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102。

  [33]王卫国。破产法[M].法院出版社,1999. 232。

  [34]潘琪。美国破产法[M].法律出版社,1999.195—200。

  [35]顾培东。破产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8.126。

  [36]T.H.Jackson.The login and limits of Bankruptcy law[M].Her unit 1906.273。

  [37]顾培东。破产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8.329。

  [38]李永军。破产法律制度[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334。

  [39]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J].法学研究。2000,(4):17。

  [40]梁慧星。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256。

  [41]梅因。古代法[M].沈景一译。商务出版社,1996.97。

  [42]王欣新。债权人利益保护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N].人民日报,2000—6—3。

  [43]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4册)[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358。

  [44]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1册)[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502。

  [45]Brian.A.Plum.Bankruptcy and debtor/creditor[M].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40。

  [46]曹思源。破产风云[M].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218。

  [47]邹海林。破产程序和破产实体制度比较研究[M].法律出版社,199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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