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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配套机制的盲点与国家科研项目的监理
1、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863计划所瞄准的是世界高技术发展前沿,因而特别需要加强创新,实现从重点跟踪到突出跨越的战略转变,以解决事关国家中长期发展和安全的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术问题,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培育高技术产业生长点。为此,就必须在知识产权的有关制度架构上予以特别关照,为培育高技术产业生长点提供必要的配套机制。在此过程中,有关监理运作同样是非常必要的。因此,有关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的法律制度应该尽快建立和完善。
2、目标的限定性和重点的突出性
863计划以鼓励创新、国家目标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完成一定限度内的重点任务。目标的限定性和时间的紧迫性,要求在研发过程中的每个阶段都必须确保正确无误,这也为监理的必要性提供了佐证。
3、专家管理
作为以高技术发展为对象的863计划,应当在坚持专家负责制的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政府的决策作用,提高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性。
4、课题管理
在课题管理过程中,我们应该提倡、注重和坚持“项目主持人”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按照“科研项目合同书”所确定的宏观目标、中观目标和微观目标,充分发挥项目参加人和相关辅助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各司其职,有职有权,努力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再请示“项目主持人”或项目组集体开会研究解决。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做到加强管理而不限制科研项目参加人的聪明才智,靠管理机制、规章制度和加大机制、制度的执行力度,从根本上确保国家科研项目研究的顺利进行。
课题管理应该贯彻“实际、灵活、政府参与但不干预”的原则。政府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突出了专家决策和管理的浓烈色彩。
5、重视企业、联合地方与国际合作
在课题的设置、评审等环节,课题的组织以有利于发挥企业的作用为原则。主题项目按前沿探索和面向应用两类设置课题,面向应用类课题要求必须以企业为主或有企业参加;重大专项要求以企业为主体。很显然,这种架构符合科研项目研发的客观规律,但是,如果没有相关的配套制度,则难以确保相应举措达到预期的目标。
6、综合集成
强调和重视与国家其他科技计划的交流、综合与集成,以形成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完整的研究开发活动链。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建立一系列配套机制。监理的精神,即第三者机构从外部进行观察或者进行检查的制约均衡的精神,对于有关机制的健康运营来说具有很好的保障作用。制约均衡,既体现对专家学者的尊重,对科学技术的尊重,对学术自由的尊重,对创新、开拓精神的尊重,因而应该是贯彻整个科研项目研发过程始终的基本原则。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三、监理单位(专家组)与监理机制的完善
(一)监理单位的地位和性质
国家科研项目监理制度应当采取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指导下的社会监理体制,监理单位应是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技术机构或者学术研究机构,[36]实行资格评定制度,对监理机构和人员分别建立相应的制度进行管理,实行监理审议师执业资格制度。
建立国家科研项目监理机构,在构建上可以参考社会中介组织的某些做法,但又不必完全等同于社会中介组织。[37]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上可以是相对独立的,但受政府科技主管部门间接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根据专家们的专业领域,建立若干个相应科研领域的监理专家储备库,专家储备库的人员选择应打破地区疆域的限制,按照学术专长、所在科研院所分类索引,所有成员均为该领域的学术精英。当有必要组成专家组进行科研项目评议时,国家科技主管部门可以随时从网上进入国家科研项目监理专家储备库,根据需要随机选出若干名专家,具体组成科研项目监理专家组,承担监理任务。
监理专家组是受国家科研主管部门委托进行工作的,服务对象是国家科研主管部门。监理人员通过自己丰富的科研方面的知识和工作经验,可以减轻或化解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或问题,保证国家科研项目的质量与进度,既有利于确保的国家科研正确发展的利益,又能够有力地支持研发方的工作。
(二)监理单位的组成方式
首先,国家科技主管部门在互联网上点击监理专家库具体选择、组建监理专家组时,由于其检索事先已经打破了专家们所在地域的界限,故此只要认真坚持回避制,[38]就能够使监理工作的公正性获得较好的保证。其次,国家对出色承担了国家科研项目监理工作的专家和学者会给予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双重鼓励(国家科研项目监理信誉制度),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引导他们树立服务公共利益的意识,公正地行使手中的监理权限。再次,为了满足各种不同层次科研投入主体的需求,国家科研项目监理机构,还可以对外承担项目监理任务,收取相应的费用,用于补充支付对承担监理任务专家的物质奖励,以减轻国家财政的负担。这样,就出现了“排除零和,走向双赢”的局面。
图三 监理单位与监理人员
谁是评价监督主体
重要的是各种评价的程序正当和信赖性的提高
评价的主体
内部评价主体
(课题组科研人员、负责人)
准内部评价主体
(课题组所在单位、课题论证过程中参加评议的专家学者)
外部评价主体
(科研行政主管部门、监理机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等)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所谓监理单位,并不限于既存的团体,一般是经过随机抽样,从专家库中随意选择的专家,临时组建监理专家组。这样更有利于发挥专家的特长,同时做到相对公正。[39]
(三)监理人员的选聘机制
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以及国家科研项目的招标书、答标书和合同等其他有关规定,都是监理人员工作中应当依据的行为准则。监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人际关系,要办事公正,能听取不同的意见,敬业爱岗并有充沛的工作精力。当然,有关选聘机制上必须坚持回避原则,按照前述随机抽样的方式,从专家库中选聘。
(四)现状把握——问题与完善对策
1、现状与问题
21世纪将是一个竞争激烈、充满变化、发展迅速的知识经济时代,世界科技和经济将迅猛发展。因应于这一变化,科研管理体制的改革亦是刻不容缓,各国都因此掀起了这一改革的浪潮,期冀以制度建构来促动国家科研能力的提升。[40]从法学的视角来分析,就是要通过规范科研项目审批行为,建立结构合理、制约有效的监理运行机制,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社会化、专业化、一体化的科学管理,从而改变那种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封闭式的小生产管理方式,使国家科研项目真正发挥其应有的理论价值与应用价值。
目前,我国现有的科技管理体制是为了适应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国家权力优位格局的、一种以国家统筹主导、由国家统一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管理体制。然而,在经济全球化、全球一体化的时代,必然要求我国现有的科研管理体制对于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及全球化所提出的挑战与压力迅速给予回应。
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应当适应世界高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新形势,积极跟踪世界先进水平,缩小与国外的差距,适当集中力量,在有限的高技术领域部署工作,对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农业现代化和工业、企业技术升级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2、期待与建议
国家科研项目引入监理机制后,在管理上应在如下九个方面实现革旧布新:
(1) 国家科研项目运行的全过程有一套明确、合理、可行的计划或者规程,以及与之相应的审核、监理机制和手段。
(2) 与国家科研项目有关的整体组织机构及作业流程必须规范化。
(3) 国家科研项目研发的甲、乙方之间具有充分、有效的沟通机制,使乙方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甲方的实际需求,同时使甲方能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作出相应的反馈。
(4) 乙方内部具有充分、有效的沟通机制。
(5)在监理人员的支持下,甲、乙双方有能力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动态地实施有效的控制,及早预测和发现可能影响科研项目研发计划的各种因素,使项目能按计划进行。
(6)在监理人员的支持下,乙方具有可靠的组织与技术保障,能及早发现项目中可能影响最终目标的功能与性能的缺陷,使科研项目的关键指标在研发实施过程中得到全面监测,出现偏差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纠正,使科研项目研发的整体水平得到保障。
(7)监理专家组在实施方案与技术示范方面的职责:
A.在项目实施中,现场确认项目实施地点、规模和范围;检查项目内容、技术路线以及用于项目的材料、设备和设施。对不符合合同与实施方案要求的,有权责令改正;
B.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检查和监督项目承担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审查现场、相关数椐和资料,进行中期评估。审查项目年度执行报告,当项目未能按计划实施,要及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加快进度,并写出进度滞后原因的报告。项目完成后要作好项目的技术报告和经费决算报告的审查工作;
C.项目实施过程中,分别采取巡视或调查的方法进行监督,对符合合同规定和实施方案的部分或全部(子项目和全部项目)科研成果给予签认。对不合格的,有权要求重新展开研究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和实施方案的要求;
D.定期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有责任提出终止项目合同的详细报告,供政府主管部门做出决定;
E.在验收前对项目的相关数据进行客观评价或确认,并提供相关报告,参与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的验收工作。
(8)监理专家组在经费管理方面的职责:
A.要求政府主管部门按合同规定向项目承担单位支付项目经费;
B.审查年度经费决算,监理审查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并按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对项目承担单位经费使用不当的,提出经费处理意见报告。
(9)监理专家组在项目合同管理方面的职责:
A.参加实施阶段的各种会议;
B.对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中的目标调整、内容更改、关键技术方案的变更、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变更、无故延期和不可抗拒原因对项目的影响进行监理调查,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发出处理通知书;
C.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
四、监理的工作方式与程序制约
(一)专门技术性与监理的工作方式
鉴于国家科研项目的高度专门技术性,对国家科研项目实施监理的工作方式应当体现出相应的特色。
国家科研项目监理的内容与范围应包括这些项目全过程,而不仅仅是这些项目的应用实施部分。目前在我国实行国家科研项目监理制尚需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转变观念,促使广大科研人员充分认识实行项目监理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理解和支持国家科研项目监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国家科研项目监理的体系和规范;三是尽快建立一些具有权威性、独立性和公正性,且是按照科研项目研究的客观规律进行运作的项目监理咨询机构;四是培养和提高一批国家科研项目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参与评价的专家的专业构成一定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比例,应以管理类专家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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