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破产管理人制度(5)
2017-08-18 01:14
导读: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度中最重要的一个组织,它关系到破产程度能否在公正、公平和高效率的基础上顺利进行。因此建立完善的破产管理人制度,使其适应
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度中最重要的一个组织,它关系到破产程度能否在公正、公平和高效率的基础上顺利进行。因此建立完善的破产管理人制度,使其适应主义市场发展的形势,是现今出台新破产法的一项重要任务。论文参考:
[1]《破产法》,陈荣宗著,第19页。
[2]《破产法教程》,柴发邦主编,第134页。
[3]《破产法》,陈荣宗,第167页。
[4]《破产法》,陈荣宗,第167页。
[5]《我国企业破产程序若干问题探讨》,马俊驹,载《政法论坛》,1989年第5期。
[6]《刍议建立我国的破产财团制度》,韩长印,载《法学》,1999年第5期。
[7]《比较破产法初论》,沈达明等,第117页。
[8]《比较破产法初论》,沈达明等,第219页、第241页。
[9]《试论我国破产清算工作的市场化、专业化》,易改,载《经济参考》,1995(34),第33页。
[10]《破产法》,陈荣宗,三民书局1986年版,第1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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