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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职务犯罪问题呈现出愈演愈烈的态势,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女性政治资本和政治地位的提升,女性职务犯罪也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因此,加强对女性职务犯罪的防控研究,有效遏制女性职务犯罪成为理论和实务界的一项重要任务。
关键词女性职务犯罪 犯罪原因 侦防机制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6-263-02
一、女性职务犯罪案件特点
第一,从学历上来看,犯罪嫌疑人普遍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文化素质较高。以北京市检察系统为例,2005年至2009年海淀院立案侦查的女性职务犯罪嫌疑人中82%具有专科以上学历,而西检院2006年至2008年该数字为95%。
第二,犯罪嫌疑人以中年人居多,40岁左右的中层正副职是职务犯罪的高发人群,55岁左右的退休或准退休人员多出现受贿或私分国有资产,而30岁左右的青年女性则往往是职务犯罪的共犯。
第三,犯罪主体以单位的女性财务人员为主,由于女性具有仔细、认真、客观负责的性别优势,因此一直以来女性往往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担任会计、出纳等直接与金钱打交道的职务。而一些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混乱、审批制度不规范为财务部门的女性工作人员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提供了方便之门。此外,女性特有的随和特征使得她们在面对强硬派领导的非法要求时,往往成为职务犯罪的共犯。
第四,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涉案金额逐渐加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提出以前,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大部分女性工作人员法制意识淡薄、作案手段单一,一般只采取利用发票提现或利用单位采购之机通过转账支票谋取私利或者通过银行转账进行行受贿,这些问题在银行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财务制度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很容易被发现。随着普法和法制宣传的不断开展,加之层出不穷的腐败案件频频被媒体曝光,女性工作的人员的反侦查意识同时也在不断地提高,犯罪手段也越来越隐蔽,涉案金额也越来越大,比如某物资公司钢轨部部长张某勾结其情夫李某,于2004至2006年间陆续将物资公司价值3000万元的钢轨以低价卖给李某开设的甲公司,李某再稍微加价将钢轨卖给自己开设的乙公司,最后乙公司以高价再卖给张某所在的物资公司,通过这一系列倒手,最终物资公司将钢轨卖给铁路施工单位。张某和李某则将中间的1000万元差价予以侵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