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形象论纲(1)(4)
2017-08-23 03:56
导读:3、政府形象具有动态性 动态性包括三层含义:首先,政府形象的形成是以行政行为为基础的。公民主要是从政府的所作所为来认识政府的。正因为如此,
3、政府形象具有动态性
动态性包括三层含义:首先,政府形象的形成是以行政行为为基础的。公民主要是从政府的所作所为来认识政府的。正因为如此,我们研究政府形象就不能象行政法学和行政管理学的一般程式那样,首先从行政机构开始,尔后到行政人员,最后才到行政行为;而必须首先从行政行为入手,第二步再到作出行为的人员,最后才到作为人员与行为物质外壳的行政机构。这种机构设置的正顺序与形象形成的逆顺序,无疑使行政机关的静态性与政府形象的动态性形成十分鲜明的对照。其次,政府形象的形成是渐进的。公民正是从政府的一系列行为中逐步地认识政府的。再次,政府形象本身是不断发展变化而非静止不动的,政府在特定时期的发展变化是政府形象发展变化的主导原因。例如,我国在十年文革期间由于“四人帮”倒行逆施,极左思潮泛滥,导致政府形象受到严重损害;经过二十余年的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民主法治逐步完善,政府形象有了极大提高。又如,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在1994年之前的3年,在全市民意测验中居各政府部门的倒数“老大”。但从1994年开始,市公安局的位次一跃而为第一,群众满意率分别高达1994年的78%和1995年的83%.市公安局形象变化的根本原因,是其真正实施了从严治警,其实质内容可以归结为8个字:“大胆改革,狠抓管理。”1996年7月,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公安系统推广本溪市公安局的治理经验。①
二、政府形象的物质属性
政府形象之所以具有客观性和物质性,这是由于决定政府形象本质的行政行为、行政人员和行政机构是客观的和物质的。
(一)政府形象的行为基础
一方面,政府通过行政行为作用于行政客体,以维护政府的统治和实现政府的社会职能。政府行为只有规范化,政府只有依法行政,才可能最大限度地控制行政机关自由裁量行为的任意性、随意性、甚至违法性,从而保证行政行为规范、廉洁、高效。“根据法的合理性来制约行政的随意性”,①是各国行政法治的共同要求。在行政管理的实践中,凡是规范性和程序性要求比较严格的行政行为,自由裁量的权限就较小,就不太容易产生腐败,如行政立法行为、行政仲裁行为、行政监察行为等;反之,凡是规范性和程序性要求不太严格的行政行为,自由裁量的权限就较大,就比较容易产生腐败,如计划、财政、规划、投资等部门的行政行为。因此,规范政府行为,实现依法行政,无疑是提高政府形象、进行廉政建设的突破口。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另一方面,行政客体又通过行政行为认识行政主体,观察政府是
否廉洁,高效,是否依法行政,是否代表人民的利益,以决定自己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程度。这就要求行政行为不仅在内容上代表人民利益,在形式上规范化、程序化,而且要求行政行为必须公开化,透明度高,以便于人民群众了解和监督。只有经过人民群众亲身体验、观察和理解后确立的信念,才是牢不可破的信念;只有人民群众在实践中通过对政府行为的体验、观察和思考后留下的印象,才是不可磨灭的印象。否则,即使政府是廉洁的,但由于政府系统过于封闭,也可能使舆论失真,谣言流传,可能导致人们将个别、局部的现象当作全面、整体的现象。十分明显,政务不公开,无疑会对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形成心理障碍,甚至会使公民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因此,行政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是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的客观基础。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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