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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22.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04-150-01
摘 要 本文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研究燃油税存在的合理性,在法律制度的背景下,以德国生态税法为借鉴,试图设计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绿色燃油税法制度。
关键词 绿色燃油税 燃油税法 生态税法
燃油税在各国的发展情况不一,但从总体上看西方国家在燃油税的设计上,致力于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行绿色财政制度与绿色税收改革,形成了较为完整且环保的燃油税体系,尤其是德国在燃油税的基础上加征生态税,采用税收的手段保护环境及能源,对我国的燃油税制的设立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一、德国的绿色燃油税
德国国内能源相对匮乏,减少能源消耗及优化能源结构,使能源消耗与国内经济发展呈最优状态发展,这一直是德国政策的核心。随着环境的不断恶化、能源的紧张,德国燃油税率不断提升。1994年4月1日《实施生态税收改革法》生效,其实质是在燃油税的基础上引入生态保护理念,旨在解决能源问题,这是德国利用税收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一次尝试。
(一)德国生态税的主要内容
德国生态税对汽油、柴油及天然气采用不同的税率。其目的是通过加征生态税将燃料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治理成本内部化,即治理费用纳入消费者购买化石燃料产品的价格中①,从而通过对消费者的高征税而迫使其减少使用污染燃料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二)德国生态税的主要特点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只征收燃油税不足以起到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生态税应运而生。生态税在具有燃油税特征的基础上又有其独特之处:
1.征税过程循序渐进。德国政府在制定和实施生态税的过程中,先后分5次对矿物能源加征生态税,德国的消费者在加征过程中慢慢适应了燃油价格的提升这一事实,消除了对加征生态税的心理抵触,避免了因一次性加征税收可能引发的社会不满和经济震荡。 大学排名
2.征税税率凸显差别。为了体现对使用清洁能源的提倡、对含铅或含硫燃料的抑制,德国政府在征税时对它们采取了差别税率的方式。
3.制定相应的补偿措施。从2001年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的人提供每公里40.9欧分的补贴,尽管2004年将这以补贴下调为每公里30欧分②,但其作用不可小觑。由于生态税的使得能源价格高涨,德国私人小汽车的使用明显下降,越来越多的人选用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对大气的污染明显减少。
时至今日,德国形成了以2005年修订的《能源经济法》为核心,以《煤炭经济法》(1919年)、《原油、矿物石油产品或天然气进口受到危害或阻碍时保障能源供应安全的联邦法案》(1974年)、《石油制品储备法》(1978)及《实施生态税收改革法》补充的能源法律体系。这些法律的颁行的目的是运用法律的手段确认、规范和引导能源产业的发展,建立完善的能源法律体制,缓解国内资源紧张局势,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德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德国生态税对我国设立绿色燃油税的启示
比照德国果断而有效的燃油税征收及生态税,相形之下我国燃油税的开征可以说历经磨难。
(一)我国燃油税的发展历程
1994年国务院正式提出开征燃油税;1996年海南省的燃油附加费试行;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1998年十月国务院提请人大审议公路法草案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 2008年8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