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推定及其适用规则之创设(2)
2017-09-09 01:11
导读:诚然,一切关于事实上的因果关系的推断从哲学的角度讲都存在盖然性,也正因为此只能证伪而不能绝对的证实;但是根据经验,当前后两个事实总是一起
诚然,一切关于事实上的因果关系的推断从哲学的角度讲都存在盖然性,也正因为此只能证伪而不能绝对的证实;但是根据经验,当前后两个事实总是一起出现的时候,也就是说根据经验只要有甲事实的存在就会有乙事实的存在时,那么当甲事实确证后我们就可以认为通过直接证据甲认定了事实乙。而当没有这样的强有力的证据的时候,只能通过其他事实进行推定;又因为其他事实与待证事实间没有那么高的盖然性,通过推定来认定案件事实,相对于通过证据来认定,其出现偏差的可能性要大。但我们不能因此否认推定在证据法上的必要性和科学性。
二、设置事实推定适用规则的必要性
作为推定,其局限性主要体现为在诉讼过程中,事实推定尽管是根据事物之间的常态联系例如因果关系、相互排斥关系等等经验法则作为推定机理的,但是作为事实发展的规律而言,凡事都有例外,这是由于事物内部矛盾发展的必然性和偶然性、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的相互依存关系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