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权利冲突与法律权利冲突之区别——兼与张(2)
2017-09-14 01:42
导读:宪法权利的冲突不会发生在具体的个人之间,一般也不可能要求法官在具体案件中加以解决,它更多地是要求立法者去作权利衡量(衡量的标准和依据是宪
宪法权利的冲突不会发生在具体的个人之间,一般也不可能要求法官在具体案件中加以解决,它更多地是要求立法者去作权利衡量(衡量的标准和依据是宪法和现实生活的需要)。基本权利冲突不是“一个基本权利主体在行使其权利时会侵犯另一个主体的基本权利”的问题。[5]“一个基本权利主体”不可能直接“行使其基本权利”,作为个人行使的只能是经过立法机关具体化了的法律权利,而不可能是一个抽象的宪法基本权利,因此他也就不存在“侵犯另一个主体的基本权利”的问题。侵犯宪法基本权利的只能是权力(侵犯法律权利的可能是权力,也可能是权利),其中主要是国家立法权。个人不可能侵犯他人的宪法权利,或者说他“侵犯不着”(够不上)。宪法领域内基本权利的冲突,并不是“涵盖了法领域一切的权利冲突”,不是“不同法律领域的各种权利冲突,都可以做宪法学的解读,都可以涵盖在基本权利冲突问题的射程之内。”[6]如果我们把宪法权利冲突仅仅理解为法律权利冲突的堆砌和简单相加或涵盖,会降低宪法权利及其冲突的意义,混淆立宪者、立法者和司法者面临的不同问题。正如宪法不是法律汇编一样,宪法权利也不是法律权利的汇编,宪法权利冲突同样不是法律权利冲突的简单相加。我们不能认为人格权和生命权在宪法中有规定,就把它们之间的冲突都当作是宪法权利冲突,因为人格权和生命权不但在宪法中有规定,在刑法、民法、行政法等法律中也都有规定,区分它们是宪法权利冲突还是法律权利冲突的关键在于看它们是在宪法层面还是法律层面上出现的问题,是制宪者、修宪者考虑的抽象问题还是立法者、司法者考虑的相对具体的问题。
宪法权利之间的冲突并不“必然要求国家权力的介入”,[7]恰恰相反,在此应该排除国家权力的进入。国家能够解决的只是法律权利的冲突,是对宪法已经确定的权利在具体化的过程中,对它们之间可能出现的权利冲突在立法上作出规定,在司法中加以裁决。张文认为,“基本权利冲突似乎只是一个‘加害人——被害人’的二元关系。然而,如果我们考虑到基本权利的不同功能侧面,我们就会发现基本权利冲突内在地包含着‘加害人——国家——被害人’的三角关系。”[8]笔者基本同意这种论述,只是要将张文所说的“基本权利冲突”改为“法律权利冲突”。基本权利冲突不是“国家”能够解决的问题,它属于人民的制宪权或修宪权的范畴,宪法权利及其冲突只能由人民自己权衡,立法者没有资格对宪法权利之间的冲突进行裁判。宪法权利冲突是宪法中的各种权利彼此间发生的冲突,法律权利冲突是法律中的各种权利彼此间发生的冲突,前者一般发生在立宪或修宪领域,立宪者在写宪法权利的时候主要是“确定”权利,并从宏观上把握它们之间的冲突不会激烈到不能相容的程度,宪法没有特别关注(或者说无暇顾及)这些权利之间发生冲突后的解决途径;后者一般发生在国家的立法、司法等领域,是需要国家(包括国家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等)解决的问题,立法者不仅关注从宪法权利中应该分化出多少法律权利(结合社会需要),而且还要特别关注这些权利彼此间的冲突如何解决。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二、法律权利冲突
对宪法中的基本权利国家的确要“尽一切之可能为基本权利的实现创造条件、排除妨害”、尽“国家对基本权利的保护义务”,[9]但国家的行为是分层次的,应该对“不同法律领域的各种权利冲突”做不同的分类,立法者面临的权利冲突与司法、执法、守法领域的权利冲突是不同的。直接“为基本权利的实现创造条件、排除妨害”的通常是国家立法机关,而国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为基本权利的实现创造条件、排除妨害”的作用一般是间接的。因此,法律权利的冲突有两个层次,一是立法中要解决的权利冲突,二是司法中要解决的权利冲突。[10]
(一)立法中的权利冲突。权利写在宪法里成为宪法权利主要是要求国家予以尊重和保护,国家为了保障这些宪法权利的实现(而不仅仅是为了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需要将其具体化并对这些具体化了的权利进行适当的限制。这些被限制的权利是个人行使的具体权利,在个人行使这些具体权利时,为了实现所有个人的所有权利而必须平等对待每一个人的每一项权利,使之协调而不至发生大的冲突。立宪者已经在宪法中为这些权利冲突的解决提供了基本原则,立法者要解决的问题是划出公民权利行使的具体界限,指出什么行为是侵犯了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以及公共利益)从而构成侵权。或许有人认为,此时立法者面临的权利冲突就是宪法权利冲突,但笔者认为,立法者首先需要将宪法权利法律化,将抽象的宪法权利变成具体的法律权利,而在将宪法权利转变为法律权利的过程中,立法者必须解决这些具体的法律权利之间存在的冲突问题,此时立法者解决的是已经法律化了的权利之间的冲突,而不是法律化之前的宪法权利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