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民事法律行为解释的立法问题(6)

2017-10-07 02:29
导读:[7][日]四宫和夫、能见善久:《民法总则》(第五版增补版),第158~159页。 [8][日]四宫和夫、能见善久:《民法总则》(第五版增补版),第159页。 [9][德]迪特尔o梅

     
    [7][日]四宫和夫、能见善久:《民法总则》(第五版增补版),第158~159页。
    
    [8][日]四宫和夫、能见善久:《民法总则》(第五版增补版),第159页。
    
    [9][德]迪特尔o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邵建东译,第237~238页。
    
    [10][德]卡尔o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王晓晔、邵建东、程建英、徐国建、谢怀σ,第471~472页。
    
    [11][日]阿部彻:《遗嘱的解释与要式性的调和》,载[日]加藤一郎、米仓明:《民法的争点I》, 第251页。
    
    [12][德]卡尔o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王晓晔、邵建东、程建英、徐国建、谢怀σ,第458~459页。
    
    [13]王泽鉴:《债法原理》(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13页。
    
    [14][日]四宫和夫、能见善久:《民法总则》(第五版增补版),第159~160页;另外可参照[日]内田贵:《民法I(总则o物权总论)》,东京大学出版会1996年2月第4刷,第221页;[日]矶村保:《法律行为的解释 方法 》,载加藤一郎、米仓明编:《民法的争点I》,有斐阁1985年版,第30~33页;邱聪智:《民法 研究 (一)》(增订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6~38页。
    
    [15]邱聪智:《民法研究(一)》(增订版),第35页。
    
    [16][日]四宫和夫、能见善久:《民法总则》(第五版增补版),第162页。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17]王泽鉴:《债法原理》(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18页。
    
    [18]王泽鉴:《债法原理》(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18~219页。
    
    [19]尽管《合同法》第61条最后使用的是“确定“二字。
    
    [20]同旨参见[日]四宫和夫、能见善久:《民法总则》(第五版增补版),第163页。
    
    [21]王泽鉴:《债法原理》(一),第217页,第219页。
    
    [22]王泽鉴:《债法原理》(一),第219页。
    
    [23][日]四宫和夫、能见善久:《民法总则》(第五版增补版),第163页;矶村保:《法律行为的解释方法》,载[日]加藤一郎、米仓明编:《民法的争点I》,第33页。
    
    [24]邱聪智:《民法研究(一)》(增订版),第38页。略谓:拟制解释,乃指基于公共政策或公平妥当之衡量,由法院基于评价,无视当事人本来所表现之意思,进而拟定合理妥当之特定契约意思,使契约效果之 内容 ,甚而是生效、成立与否,因而发生变动之意。
    
    [25][日]四宫和夫、能见善久:《民法总则》(第五版增补版),第167页。 
     
    [26]邱聪智:《民法研究(一)》(增订版),第38页。

上一篇:民事诉讼法内容的修改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