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与法律服务结合之初探律毕业论文(7)
2017-10-14 04:45
导读:同时,要加快地方的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立法的步伐,为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要通过国家与地方立法,基本确立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
同时,要加快地方的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立法的步伐,为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要通过国家与地方立法,基本确立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在我国法律服务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如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为了规范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维护信访人的正当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吉林省信访条例》于2002年3月22日发布了《吉林省律师参与信访规则(试行)》,明确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职责范围、程序与方式、工作纪律、组织领导等内容,在我国尚属首例。
7、建立并不断完善特色的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的体系。
建立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相配套的科学理论体系,为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的建立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指导。各级司法行政部分、信访部分以及有关科研院、校(所)要紧密联系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的实践,开展对信访与法律服务的理论;要探索方便信访人、简便易行的工作程序;逐步实行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过程中的同一格式文书;规范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的信息、统计和档案治理体系;要立足中国国情,积极开展区际、省际的交流与,鉴戒国外、境外的科学理论,不断丰富和完善信访与法律服务结合的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