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宪法规则 决定 法律效力律毕业论文(7)
2017-11-12 02:31
导读:[5] 参见[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6月版,第288-289页。[6] 转引自[美]埃尔斯特、[挪]斯莱格斯塔德编:《宪政与***——理性与
[5] 参见[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6月版,第288-289页。[6] 转引自[美]埃尔斯特、[挪]斯莱格斯塔德编:《宪政与***——理性与社会变迁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10月版,第132-133页。[7] 转引自[美]埃尔斯特、[挪]斯莱格斯塔德编:《宪政与***——理性与社会变迁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10月版,第132-133页。[8] 参见[美]埃尔斯特、[挪]斯莱格斯塔德编:《宪政与***——理性与社会变迁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10月版,第134页。[9] 参见[美]埃尔斯特、[挪]斯莱格斯塔德编:《宪政与***——理性与社会变迁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10月版,第135-145页。[10] 引自[美]查尔斯·林德布洛姆:《决策过程》,竺乾威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12月版,译者的话、第4页。[11] 笔者不揣猥琐,已在几年前完成了一部100万字左右的“宪法
人类学”,就是试图拓展宪法学的研究学科或理论,通过几年来的努力,现在终于可看找到出版社接纳和出版了。——笔者注[12] 参见《参考消息》2003年1月6日第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