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我国民事责任形式及其运用题目的探讨律毕业(3)

2017-11-14 06:49
导读:赔偿损失也是一种合同责任。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赔偿,这种赔偿损失的款项就是赔偿金。 赔偿损失的主要


  赔偿损失也是一种合同责任。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赔偿,这种赔偿损失的款项就是赔偿金。

  赔偿损失的主要职能是补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因此应当坚持完全赔偿的原则,这在实行经济责任制和经济核算制的经济体制下,尤其重要。实行经济责任制就是要把国家的集中计划治理与充分发挥的经济主动性结合起来,违法者不予赔偿,就会损害受害者企业独立的经济核算。“损失”应包括违约造成的现有财产减少和可得利润。可得利润,应当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确定,必须是可以计算的。有时将前者称作直接损失,后者称作间接损失。我们主张废除直接、间接损失的概念,由于其含义不清,易生歧义。当然,法律有时明确地规定了赔偿范围,如承运人一般是不赔偿受害方可能得到利益的,这是一个例外,不能作为否定完全赔偿原则的根据。

  违约金:违约金既具有合同担保的性质,又是一种合同责任形式。它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合同义务人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支付的款项。

  违约金按设立根据可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两种。前者是由法律规范直接规定了各种具体违约条件和应付的违约金数额。这种违约金又叫罚金或违约罚款,如延期付款的罚金。后者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自行约定的,一旦发生双方约定的违约条件违约方即应向对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双方一般是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约定违约金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贷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专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卜至百分之三十,具体比例可由供需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一定的联系。《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假如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在违约方向对方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的场合,违约金实际成为赔偿金的一部分。《经济合同法,的这条规定,突出了违约金的补偿性质,是我国合同法的特色之一。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但违约金和赔偿金不同。第一,违约金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的或直接规定的,而赔偿金是在违约方违约后根据发生的实际损失的(赔偿金也包括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赔偿)。第二,支付违约金只须有违约事实就足够,而支付赔偿金还须有实际损失的法律事实。第三,违约金有法定限额,1981年3月国家委员会颁发的工矿产品合同试行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罚金(不包括保管,保养费、运输部分规定的罚金和各种应该赔偿的实际经济损失),其总额不得超过未履行合同部分的贷款总值。”赔偿金不能有固定限额,只能以实际损失为准。第四,违约金有时具有惩罚性,有担保合同的作用,赔偿金只具有补偿性,无担保意义。

  应当把违约金,特别是延期付款的违约金(罚金)与滞纳金区分开。滞纳金是有关部分对应上缴财政款项而不按时交纳的按一定比例加收的金额。如财税部分对不定期预交所得税和上交利润的企业,应根据滞纳的数额,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滞纳金不是民事责任形式。

  定金罚则: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一方预先于应行给付的款项内先行给付给对方的款项。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时丧失定金,对方违约时则须双倍返还定金,这称作定金责任或定金罚则。如《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规定;供方严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的,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支定金“,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的,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支定金“。定金有担保作用,在追索定金责任时,它又有惩罚性质。这点与违约金相似,但定金与违约金不同,它是当事人在合同未履行前交付的,合同履行后应当收回,或抵作价款。
上一篇:著作权扩张及其缘由透视律毕业论文 下一篇:封闭性与开放性相同一理解罪刑法定律毕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