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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近国际商事合同法同一化的发展——CISG与PIC(7)

2017-11-16 03:07
导读:1、PICC与CISG的关系 应当明确的是二者并不存在互相取代的可能。国际条约是各国意志与利益协调的结果,要在各缔约国之间获得普遍认可,就必须考虑各

1、PICC与CISG的关系
应当明确的是二者并不存在互相取代的可能。国际条约是各国意志与利益协调的结果,要在各缔约国之间获得普遍认可,就必须考虑各国实际采纳与适用的现实性与可能性,只能在各国的不同规定之间谋求一个能得到大部分接受的平衡点,同时确认各国无差异的规定,对于分歧较大的则无法做出同一规定,或者避而不谈,或者在做出原则性规定后具体的处理办法留给各国自主决定,这就是CISG的缺点。但是,PICC在相当大程度上是个成果,与各国的意志与利益并无直接联系,而是试图从理论上消除各国法律的分歧,达到国际商事合同法同一化的目的,因此在学理上获得了较高的赞誉。但是,它较少考虑各国的实际情况,要在短期内获得各国的普遍认可和适用并上升为国际条约是不可能的,无法取代CISG的地位。
然而,PICC与CISG并非没有丝毫关系。一方面,CISG第7条第1款规定:“在解释本公约时,应考虑到本公约的国际性质和促进其适用的同一以及在国际贸易上遵守诚信的需要。”作为国际贸易发展和合同法同一化进展的成果,PICC无疑可以用于解释CISG。另一方面,CISG第7条第2款规定:“凡本公约未明确解决的属于本公约范围的题目,应按照本公约所依据的一般原则来解决。在没有一般原则的情况下,则应按照国际私法规定适用的法律来解决。”由于PICC包含的内容比CISG来的广,在CISG未涉及的领域内(如欠款计息的利率、期限和确定)可以起到补充的作用。
2、PICC的作用
如前所述,PICC不是国际条约,也不是国际惯例,它在相当大程度上只能依靠于当事人的自觉采用,基本上没有强制适用的余地。在国际商务活动的实践中,直接引用PICC作为法律适用的并未几见,由于商人们本身对此也不是很熟悉,而且各国法律的现行规定与此也有不同的出进。由仲裁庭或者法庭直接援引PICC作为断案的依据也是不可指看的,有谁会撇开自己熟悉的法律而往援引一个需要从头学起的陌生的规范性文件呢?上述原因,决定了PICC适用的机会是很有限的,用UNIDROIT自己的话讲:“理事会清醒地意识到《通则》并不是一项立即产生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因此,对《通则》的接受和认可将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于《通则》本身具有说服力的权威。”71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不能否认,随着PICC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熟悉和接受,并在国际商事实践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采用,PICC的作用将日益重要。但是,它的作用更主要的是为各国合同立法提供可供鉴戒的范本,而不是在国际商务活动中得到直接的适用。
1 [苏联]克里缅科等编:《国际法词典》,刘莎、陈森、马金文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5月第1版,第124页。
2 余劲松主编:《国际经济法学》,高等出版社1994年6月第1版,第23页。
3 国际同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条约法律司编译,法律出版社1996年8月第1版,引言第2页。
4 CISG第1条第1款a项、b项。
5 PICC前言。
6 CISG第1条第1款a项:“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确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7 PICC前言。
8 PICC前言。
9 CISG第13条。
10 PICC第1.10条定义。
11 CISG第14条。
12 PICC第2.2条要约的定义。
13 国际同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对外贸易合作部条约司编译,法律出版社1996年8月第1版,第18—19页。
14 CISG第19条第1款,PICC第2.11条变更的承诺第1款。
15 CISG第19条第2款。
16 PICC第2.11条变更的承诺第2款。
17关于承诺的生效虽不属于公约的第三部分,但它采取投递主义就属于“另有明文规定”的情形。CISG第18条第2款规定:“要约的承诺于表示同意的通知投递要约人时生效。”
18 PICC第6.1.5条提前履行。
19 CISG第79条。
20 PICC第二章合同的履行:第二节艰难情形。
21 PICC第6.2.2条艰难的定义。
22 PICC第6.2.3条艰难的效果。
23 PICC第7.3.1条终止合同的权利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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