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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诉权理论研究?律毕业论文(2)

2017-11-21 01:32
导读:(三)诉权与民事诉讼法目的有着自然联系? 民事诉讼法目的从程序设置者(即国家)方面来说,其诉讼目的为解决纠纷、维***的秩序、维护秩序;而从程序利用

(三)诉权与民事诉讼法目的有着自然联系?
民事诉讼法目的从程序设置者(即国家)方面来说,其诉讼目的为解决纠纷、维***的秩序、维护秩序;而从程序利用者(即当事人)角度来说,其诉讼目的是民事权益发生争议时请求法院以诉讼方式保障自身权益。无论程序设置者的诉讼目的是什么,其目的的实现只能通过实现程序利用者的目的来达成,因此明文规定了不同诉讼阶段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这些诉讼权利作为诉权的具体表现形式监视制约诉讼活动的进行,保证程序的公正性,从而保障了当事人权益。?
(四)诉权是从法的价值这一母体中孕育而生的?
价值是指某一事物能够满足主体的需要,可理解为有用性和积极意义,它具有精神追求,崇高信仰的意义。法的价值,从其目的价值来说,指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的过程中能够保护和增加哪些价值,这些价值构成了法律所追求的理想和目的。法的信仰或精神指导,对于法的制定、实施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对于诉权来说,法的价值中的人权、***、正义、同等观念对于诉权的产生、起着重要作用。人权是一定作为人所应当具有的,以人的属性为基础,社会属性为本质的人的权利⑤。人权具有应然性,它是现实社会生活条件包括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生活条件基础上的应然权利。人权具有同等性,是一种普遍的同等权。人权既是概念、道德概念、还是法律概念。人权的法律化既包括立法的上法律化,也包括实施上的法律化,即指不仅将人权表现为法律权利,还应将人权作为法律权利予以实现。诉权作为对公民基本人权如人身权、财产权等的保障和实现的一种程序性权利而产生,服务于人权,并随着人权保护在深度和广度上的加大而不断发展扩大,表现为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明确和扩大。?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区分***与非***的一个关键性标准,就是民众的参与权制度化和程序化,公民资格和公民权利有着精确严格的法律界定和法律程序保障。这种法律程序保障的条件就是诉权,诉权使得各种权利得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发展的趋向表明,随着人类和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不可阻遏的进步,随着社会交往的扩大和水平的进步社会变得越来越同等,人们的独立自主的精神和自治能力在不断提升,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日益增强,这一切都是推动着***。⑥***作为社会进步的结果,促进着作为权利保障和程序保障实现的条件的诉权的不断发展扩大。
正义含义之一即对于受害者的保障或救济。在权利义务已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仍会有违法行为的发生,因此需要修复正义,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益。违法行为在法律的权利、义务上,或者体现为法律权利的滥用,或者体现为法律义务的不履行。法律权利的滥用必然导致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导致不正义的产生;法律义务的履行,也必然导致他人权利的无法实现,也同样会导致不正义的产生。⑦惩罚违法行为以保障法律正义可以表现为终止违法行为对正义的继续损害,补偿受害损失以恢复正义。国家以强制力为后盾,诉讼为基本形式,给予受害者恢复正义的权利,即为诉权。同样,法律是同等的重要保障,在存在着无视法定规则往谋求法外特权或侵犯他人利益、同等受到威胁和损害的情况下,诉权赋予当事人请求法院通过诉讼保障同等的权利。?
二、与传统诉权理论相比,诉权理论有自身的特点?
(一)诉权为现代法治国家中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
现代诉权理论以为,诉权是基本人权,是现代法治国家中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有着其独立的存在价值,不应视为实体权利的派生物而抹杀其独立存在的价值。权利的现实意义在于从事一种正当的行为以及社会保护这种行为的活动。一项完整的权利至少必须具备四个要素⑧一是主体的形式要素,即权利主体的行为选择自由;二是主体的实质要素,即追求利益的行为;三是社会的形式要素,即社会对权利的态度;四是社会的实质要素,即社会对权利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的救助行为。在法治国家,国家是全体成员的代表,制定来确认权利和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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