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谋杀了隐私?(上)——从“人肉搜索”看隐
2017-11-21 01:40
导读:法律论文毕业论文,谁谋杀了隐私?(上)——从“人肉搜索”看隐怎么写,格式要求,写法技巧,科教论文网展示的这篇论文是很好的参考: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的数字化生存日益成为现实。Google、百度等搜索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的数字化生存日益成为现实。Google、百度等搜索引擎技术一日千里,乃至发展到令人谈虎色变的“人肉搜索”、“网络追杀”。从发展历程来看,先后有“高跟鞋虐猫”事件、“铜须门”事件、“姜岩死亡博客”事件、“周正龙虎照”事件、“海事官员猥亵女童”事件、“南京官员天价香烟”事件等。可以说,当今世界,个人隐私已经陷进了网络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任何人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对方的很多基本信息,其量远远超过希特勒通过恐怖政策获取其极权统治下的居民的信息量。[1]在这个高科技构成的“美丽新世界”里,有学者索性宣称“隐私已经死亡”![2]面对海量信息时代的隐私权困难,随着《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地方性立法规制的尝试和中国“人肉搜索第一案”的宣判,“人肉搜索”成为目前争论最为激烈的公共议题,是耶非耶,本文拟就“人肉搜索”和隐私权的相关题目展开探讨。
一、卿本佳人,奈何从贼——“人肉搜索”的是与非
搜索引擎是利用机器自动化的收集网络信息并有序化的一种技术。“人肉搜索”[3]区别于传统搜索引擎。它主要是指通过集中很多网民的气力往搜索、整合信息资源的一种机制,它可以有效利用互联网上的google、百度等自动化搜索引擎及各网民在日常生活中所能把握的点滴信息来进行信息汇总。这种搜索行为之所以被称为“人肉搜索”,主要是为了区别于传统的信息搜索和机器搜索,由于它把单纯从互联网上通过网页寻找信息来获取答案的行为,通过提问的方式指向了广大网民本身。[4]可见,“人肉搜索”不是单纯的技术工具,而是包含了网络民众的群体性行动,不仅涉及到虚拟的网络世界,更是深深参与了现实的日常生活,是一种“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人网合一”的新型信息搜索和传播方式。它具有如下五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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