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会见难律毕业论(3)
2017-12-01 03:05
导读:1998年8月4日,河南省监狱治理局下发豫狱监管[1998]40号河南省监狱治理局《关于律师为在押罪犯辩护代理申诉控告等执业活动的暂行办法》第7条、第8条规
1998年8月4日,河南省监狱治理局下发豫狱监管[1998]40号河南省监狱治理局《关于律师为在押罪犯辩护代理申诉控告等执业活动的暂行办法》第7条、第8条规定了律师到监狱会见在押罪犯的条件和程序,第7条规定“律师会见在押罪犯(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罪犯(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公函及本人的身份证”,第8条规定“监狱工作职员在认真审查律师的上述有效证件后,报经主管监狱长批准方可会见,并在专门的《律师会见罪犯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和部分规章不丢脸出:
(一)《刑事诉讼法》在第36条和第96条第2款分别就律师在***审查起诉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以及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作了相关规定,在这些规定中,规定的是律师无论是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律师,还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辩护人,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二)当公安机关作为案件的侦查机关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公安机关应当查验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先容信、聘请书及公安机关会见通知,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案件,还应当查验公安机关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三)当检察机关为侦查机关或审查起诉时,《人民***刑事诉讼规则》规定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1、受委托的律师应当提前告知人民***;2、向人民***提供犯罪嫌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实和律师事务所先容信;3、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人民***应当在四十八小时以内安排具体的会见时间;4、对于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可以在五日以内安排会见的具体时间;5、人民***决定不派员在场的,应当出具同意会见证实。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四)在押罪犯在监狱又犯罪的,律师会见在押罪犯,1、应当出示罪犯的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公函及本人身份证;2、报经主管监狱长批准;3、在专门的《律师会见罪犯登记表》中作记录。
(五)六部委《规定》
1、对于不国家秘密的案件,侦查机关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2、对于组织、领导、参加***性质组织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3、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需要批准。
综合以上规定
(一)六部委《规定》中规定对于不涉及秘密的案件不需要批准,但是人民***刑事诉讼规则》却规定人民***不派员在场时,应当出具同意会见证实,此规定意味着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在人民***不派员在场时,得需人民***批准并出具同意会见证实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
假如在押罪犯在监狱又犯罪的,律师会见在押罪犯,还应当报经主管监狱长批准。
(二)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不仅应向有关机关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公函及委托书,同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会见通知;2、按照《人民***刑事诉讼规则》还应当提交同意会见证实(人民***不派员在场时);3、按照河南省监狱治理局《关于律师为在押罪犯辩护代理申诉控告等执业活动的暂行办法》,还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
(三)六部委《规定》中规定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应当在五日以内安排会见,但是《人民***刑事诉讼规则》却规定可以在五日以内安排会见的具体时间。
鉴于上述规定的冲突和矛盾,笔者曾碰到过这样的事情:1、笔者到××县看管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时,除出具律师执业证、公函及委托书外,还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否则,看管所果断不同意会见;2、笔者到××县看管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当笔者向管教干警出示了上述证件以后,管教干警还要查验其手中把握的律师年度注册公告,假如该公告中没有你的姓名,你也是不能会见的,尽管年度注册公告不是法定的,且公告也是各律师事务所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决定是否公告;3、笔者到××市看管所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在审查起诉阶段,得有***机关向看管所打招呼,即同意会见,还有检察机关办案职员向看管所打招呼,你律师也是会见不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