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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培训提纲

2017-12-06 04:30
导读:法律论文毕业论文,福建省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培训提纲论文模板,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免费提供指导材料: 1、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概念  网格化管理思想源于计算

 1、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概念

 网格化管理思想源于计算机网格计算技术。网格计算技术是90年代在计算机互联网上发展起来的新技术,是利用互联网把分散在不同地理位置的电脑组织起来参与处理同1工作,组成1个“虚拟的整体”,其中每1台参与计算的计算机就是1个“网格单元”,而整个计算是由成千上万个“网格单元”组成的“1张网络”。简单地讲,网格技术是把整个网络整合成1个整体,实现计算资源、存储资源、数据资源、信息资源等关键资源的全面共享。而网格化管理,就是借用计算机网格思想,将管理对象按照1定的标准划分成若干网格单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各网格单元间的协调机制,在网格单元之间实现有效地信息交流,透明地共享各项资源,最终达到整合资源、提高管理效率的现代化管理思想。

 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运用网格化管理这1现代化管理手段,依法对区域内用人单位进行管理,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按地域划分为若干网格单元,在网格单元中配置网格工作人员及计算机,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由固定的网格工作人员负责对网格区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通过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间信息网络的上传下达、沟通协调形成管理机制,实现对用人单位监管的全覆盖。

 2、实行网格化监察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颁布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也不断加重,而随着我省经济建设不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与繁重的工作任务形成较大的差距。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是近年来劳动保障部的要求及各省积极探索的行之有效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手段。它能够有效地解决监察机构人员少,难以对用人单位全覆盖的问题。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是贯彻《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充分延伸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推进城乡1体化建设,构建我省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要求,是提高我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2008年7月21日出台的《福建省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3基”工作的意见》(闽政[2008]14号)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给予了我省实现网格化监察基本条件的充分保障。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有着先天的优势,离用人单位近、与用人单位人头熟、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明。我省发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通过划分网格,将用人单位细分在各个网格内,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和人员的优势,掌握全部或绝大多数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和实行动态监控必然能够实现。

 3、我省工作方案

 《福建省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3基”工作的意见》要求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要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施“网格化”监察管理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今年3月,省厅印发了《福建省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意见》和《福建省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决定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省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全覆盖,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力市场秩序良好,劳动者就业稳定,劳动关系和谐,社会稳定。要实现上述目标,主要要做好以下工作:

 1是划分网格。由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以1个或若干个街道(乡镇)为1个网格,或根据本地实际进行设置,各县(市、区)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分案,进行网格划分,网格划分1定要到位,不是说划得越细越好,而是说根据自身实际划分网格,主要根据用人单位分布情况进行划分,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较为平均的覆盖到网格管理之中。用人单位密集的区域,可以根据实际划分更小的网格或者划分2级网格,如1个社区(村)为1个网格或1个2级网格,确保每个用人单位信息每年至少能采集1次;对目前无法管理的,如某些乡镇没有企业的,可先不划网格,等以后再说。也可以把用人单位较少的几个网格1起管起来。

 2是确定管理人员。网格内管理人员按1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2名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若干名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基本要求配置,工作任务重的地方可相应增加人员。各县(市)、区通过在每个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专职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中聘任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在每个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专职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中聘请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建立起设区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4级监察队伍。网格内2名以上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负责1个网格,县 (市、区)监察机构每1名专职监察员负责若干个网格,设区市监察机构指定科室或专职监察员负责若干个县(市、区),形成层层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3是建立数据库。劳动保障监察需要的资源,就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和劳动用工情况。对自己管辖区域内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心中无数,是不可能做好管理工作的。我们根据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网格化管理的需要,设计了《福建省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调查表》,并在金保工程中加入该项内容,现在金保工程正在设计当中,试点地区可以先运用纸质进行归档,形成1户1表、1村(社区)1册的书面和电子文档,在监察工作需要时可以及时进行查询。这项工作是最基本最基础的工作,对网格化管理监察10分重要,必须10分准确,是监察员尤其是网格工作人员的重要职责之1。建立数据库关键是要逐个到用人单位去调查采集信息。调查表和使用的调查方法不涉及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调查的目的不是获取调查表,而是1种管理手段,通过调查采集,熟悉、掌握网格内用人单位的用工状况,为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夯实基础。在调查用人单位用工信息时,即使发现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面有问题,可以先要求用人单位抓紧整改,对整改不够或不进行整改的再上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处罚。

 4、对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信息平台建设的要求

 各地要在建立网格的基础上,加快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建设,并延伸至网格,在每个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至少配置1台计算机,用于处理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中调查所得相关数据,在省厅金保工程开通运行后,计算机要接入金保工程局域网,通过计算机网络平台,将全省各个地域内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劳动用工信息、监察情况等形成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实现管理区域、管理对象、管理过程、问题分析、监督检查的网络化,实现管理区域、管理对象、管理环节和管理时限全覆盖,实现劳动保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效率。在我省金保工程运行前,各地可以充分利用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已有的网络开展相关工作。

 5、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村)级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工作职责

 我省网格化监察管理工作中网格工作人员主要包括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从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专职从事劳动保障工作的人员中聘请的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及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为明确职责、指导工作,省厅下发了《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兼职监察员和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工作职责的通知》(闽劳社文[2008]137号),在这里再做1下介绍。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兼职监察员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具有监督检查权,但不具备处罚权,其职能主要有:1是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2是配合专职监察员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是受理人民群众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4是协调处理简单的投诉举报和劳动纠纷案件;5是收集人民群众对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馈;6是负责本辖区内用人单位基本信息采集,汇总本辖区及各社区(村)上报的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并向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上报,这也是(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兼职监察员承担的最重要的职责;7是及时纠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案件、劳动纠纷案件、进行信息采集的过程中,发现有1般违法用工行为,如未全员订立劳动合同、未全员参保、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但数额不多等情况,可先采取宣传、指导的方式,向用人单位指出违法行为并给出整改建议;而发现用人单位有重大违法用工行为的要及时向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包括以下行为:无证照非法用工、使用童工、强迫劳动、限制劳动者人身自由、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且数额较大、拒不按照监察员给出的整改建议进行整改等情况;7是及时上报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并配合上级监察机构开展劳动保障执法工作;8是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和基本信息数据库,并及时采集补充信息和进行维护,在我省金保工程运行前,可先采取纸质进行归档,形成1户1表、1村1册的书面或电子文档;9是对所负责的网格内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动态监控;10是完成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区(村)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主要在劳动保障事务所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工作职责包括:1是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2是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化解1般劳动用工纠纷;3是接受人民群众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并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转递;4是收集、反映人民群众对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5是协助配合劳动保障监察专兼职监察员处理劳动违法案件;6是采集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档案,并及时补充完善信息,按要求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上报;7是对所负责的网格内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动态监控;8是完成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劳动保障事务所交办的网格化监察管理的其他工作。

6、信息采集工作程序及表格说明

网格化监察的1项重要工作是采集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和劳动用工信息并实现信息共享,现在介绍信息采集的工作程序。首先各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发文到各用人单位,告知进行信息采集的时间、人员、有关要求等,让用人单位知悉我们的工作要求,主动配合我们的工作。进行信息采集时需要2名以上网格工作人员完成,2名网格工作人员可以是专职监察员、兼职监察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任意结合,在进入用人单位后,向用人单位出示证件,包括专兼职监察员证或劳动保障监督员证,同时说明来意,说明信息采集的目的和内容、所需查看的资料、访谈内容及工作程序,对于用人单位以相关人员不在等理由推脱的,务必要约好重新调查的时间,准时前往。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包括:企业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月职工工资单;上月职工考勤记录;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上月结算单;如有新进员工,需提供新进员工录用表;如有员工离职,需提供员工离职证明或退工、社保减少证明;其他有关资料。网格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资料如实填写《福建省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调查表(试行)》(下称调查表),情况不明的可要求用人单位经办人员说明。网格工作人员填写完毕后,交付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核对,要求其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网格工作人员自己签章确认。在查询资料、采集信息、填写表格过程中,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有1般违法用工行为的,应该向用人单位指出并指导整改方案,并与其确定回访日期,1般为7天。用人单位如果提出整改有难度,可以适当延长整改时间,1般不超过1个月。整改时限届满应及时回访更新调查表及《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汇总表(试行)》(下称汇总表);发现有重大违法用工行为的,应及时向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人报告。网格工作人员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座谈。网格工作人员应当对所采集的调查表进行检查,结合日常掌握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发现有遗漏、重复或项目间逻辑不正确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确定回访日期及时回访;发现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用工信息的,向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人说明。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人应对调查表进行审查,对用人单位存在重大违法用工行为、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用工信息和拒不整改违法用工行为的,立即向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并提请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全面监察。经审查无误的调查表由所在劳动保障事务所将数据录入电脑,在金保工程运行前,可以先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录入,形成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初步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录入的信息进行汇总,形成本地区汇总表,上报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县(市、区)、设区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分别建立本地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按规定汇总上报。(调查表、汇总表见省厅《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相关配套图表的通知》(闽劳社办[2008]162号),EXCEL电子表格可向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索取)。

到用人单位采集信息肯定会遇到困难,有些用人单位不会主动配合。要向用人单位反复宣传、反复做工作,必要时请专职监察员采取行政手段。个别需要保密的,要尊重用人单位。在调查采集信息时,要有服务思想,帮助企业、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我们要熟悉掌握用人的单位,用人单位也有个了解政策、熟悉我们的过程。网格工作人员进行信息采集时,应涵盖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网格工作人员要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如实填写,部分所需信息在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无法显示的情况下,可以访谈用人单位经办人员予以补全,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与用人单位协调约谈部分劳动者。调查表中所有指标均为必填项,如有不存在的情况,填写数字“0”。在填写指标时,注意以下事项:1是“单位名称”须填写单位全称,下属分支机构如有独立注册登记证的,应单独填写另1张表格;2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以营业执照、批准文件、任命文件为准;3是“注册登记机关”、“注册登记类型”、“行业类型”等项应按照注册登记证上填写,注册登记机关1般分为工商、民政、人事等部门;4是“单位详细地址”按用人单位实际办公或经营地址填写;5是在“注册登记类型”、“行业类型”、“其他用工”中选择“其他”指标项时,应注明种类;6是“全日制用工人数”、“签订劳动合同人数”、“其他用工”中的“合计(1)”指标等于后面几项阿拉伯数字指标之和;7是“规章制度”包括职工录用、考勤、考核、离职、工资支付、福利待遇、保密和奖惩等规定和员工手册。

7、动态监控

动态监控是对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劳动用工信息变化及遵纪守法等情况的全面掌握。包括用人单位地址迁徙、法定代表人变更、新增或减少劳动者、每月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及违法行为整改等情况。发现用人单位相关信息有变化的,网格工作人员应及时回访调查,及时更新调查表、汇总表及用人单位信息数据库,发现新问题的,及时予以纠正。

8、对搞好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要求

省厅《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中提出,用3年的时间实现网格化监察全覆盖,要实现这1目标,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1定要树立必胜的信心和决心,克服困难,把工作落到实处。

(1)统1思想,加强领导。网格化监察是适应监察执法对象变化的迫切需要,是充实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创新劳动保障机制的有效手段,也是提升整个劳动保障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要统1思想,提高认识,将网格化监察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分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责任,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在网格化监察管理工作中,要重点解决好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是否正常发放以及是否存在非法用工等突出问题。要进1步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标本兼治,从制度和源头上防止劳动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3)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推行网格化监察是1项全新的工作,各地既要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少走弯路,又要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积极探索和创新,确保网格化监察工作运行顺畅,富有成效。

主题词:劳动保障  网格化监察  培训提纲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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