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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作者认为从儒学的现代意义出发,我们今天应当把《荀子》纳入到儒家的核心经典之中,而与此相应,我们应该认识到,现代儒学的主要任务之一就在于修正儒家的礼学体系。而“波士顿儒家的一个主要工作重点,即是在儒家之中呼唤礼(ritual propriety)的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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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儒家传统的现代诠释(1):范畴研究(以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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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陈荣捷先生的介绍,西方人对“仁”的研究开始于1662年,《大学》于这年被译成西文,《中庸》则译于1667年,《论语》译于1687年。这三本书被转译成英文是在1688年,三年后译为法文。《孟子》于1711年被译成拉丁文,“四书”至此开始引起西方人注意。1881年理雅各(James Legge)把四书译为英文版于香港出版。因此西方人研究“仁”已有三百年了(“ Chinese and Western Interpretations of Jen (Humanity),” In J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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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l of Chinese Philosophy, vol. 2, no.2, March 1975)。现在我将西方在这一方面的研究分成三类介绍一下:(1)“仁”的问题:1953年,Peter A. Boodberg 在《东西方》上发表了一篇题为“一些儒学重要概念的语义研究”的重要文章,该文对“君子”、“政”、“德”、“礼”、“仁”、“义”等若干儒学重要概念从词源、词型、文本、语境等方面进行分析,指出了目前西方学者对这些词的译法所存在的问题,同时试图通过人为造词方式在拉丁文中找到对应的译法,颇有新解。他指出,“仁”这个字在西方中有多种不同的译法,其中包括:
benevol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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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an-hearted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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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fect virt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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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e manh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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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ru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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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ood or Good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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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ane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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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a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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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从词源学的角度看,这些译法中只有最后这两个译法符合“仁”的本义,因为humaneness、humanity与“仁”一样,字形之中包含着“人”。“jên仁”字形上“人”加“二”,此“二”传统上解释为“两(个人)”,意指复数,但是作者说它可能指的不是“两个人之间”,而是指“处在人群中的人(man among men)”。因为“二”这个笔划古时常作为重复之义,比如在西周青铜器中“二”常写在“子”后,指“子子”之义。可以设想,“仁”字原来的写法也可能是同样的意思,指“人人”而不是“两个人”,不是复数,而是单数与复数之间的关系。据此,作者建议可把“仁”译成如下一些可能的词汇:
co-humanity,
co-human,
co-humanize [oneself]
即通过在前面加co-词头的方式来反映“仁”所带有的“单数-复数关系”。此外,作者还说,在humanity加co-词头,语义上是指柔顺地接纳他人,以及对于普通人的人性的认可之义。这种含义也与儒学中“仁”的本义与人的特权无关是一致的,这正是颂扬古代一些人从贵族沦为平民(如伯夷、叔齐、泰伯等人)具有“仁”的美德的本义。
陈荣捷先生指出,西方人一开始曾把仁译为“humanitas”(在《孟子》中),理雅各特别区分仁作为一种特殊的美德与作为一种普遍的美德,前者译作benevolence,后者译作perfect virtue, true virtue,the good等。但是这一正确区分遭到了后人的忽略。直到1958年葛瑞汉(A.C. Graham)在《二程兄弟之哲学》中仍把仁译为benevolence。他分析了西方人出于自身的观念以及对宋明新的不了解,而容易忽略儒学“仁”有两种层次上的含义。1938年阿瑟·韦利(Arthur Waley)在他的译本中把“仁”译作Goodness,并指出《论语》中仁字兼含众德,但同时他又说仁的huamnity含义在《论语》中不存在,他还反对朱熹的解释,拒不接受朱熹将仁视为“心之德,爱之理”的思想。他说在最近10年来,“仁”在西方最普遍的译法是human-heartedness和love,这种译法虽有道理,但是human-heartedness只代表孟子对仁的解释,而忽略了此后的其他解释,human-heartedness仅代表心灵状态,而儒家还强调仁是一种活动。二程指出“爱是情,仁是性”。朱熹也指出仁是爱之理,而不是爱本身。可见把仁译为love也是有问题的。他又指出,如果从整个儒学史来看,最好的译法也许是humanity of humaneness。这样做,我们可以用benevolence作为特殊的美德的仁,而humanity作为一般美德的仁。同时,此字中仁字中所包含的“人”字也保留下来,这样就把儒家仁既是性、也是理的思想包含在内了。他指出,林语堂、Peter Boodberg也认识到了这一点。杜维明就继承了陈荣捷的这一译法,用humanity来译“仁”,可惜他的一本书Humanity and Self-cultivation在中文中被错译成“人性与自我修养”。
此外,项退结从学的角度出发,批评用humanitas, humanity, Menschlichkeit,benevolence等词汇不足以表达仁所包含的人我关系思想(与Boodberg意同),主张用diathrophy和interpersonality这两个词来翻译“仁”(“Jen Experience and Jen Philosophy,” In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Religion, vol. xlii, March 1974)。
(2)文本解读与历史分析:1951年Homer H. Dubs在《东》杂志上发表一篇题为“儒家利他主义思想的发展”的文章,他在文章中对儒家仁的思想加以批评,认为孔、孟的仁学思想提倡亲亲和爱有差等,导致中国历代帝王任人唯亲和政府腐败,后世儒家学者如韩愈、周敦颐、张载等人认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对仁的思想从博爱的角度进行了修正。此后,陈荣捷在《东西方哲学》杂志上发表《儒家仁概念的发展》(1955),对这一观点提出了强烈批评,他在这篇以及其他的文章中专门论及西方学者理解仁的几个片面性,一是由于的基督教传统,以及西方学者对于宋明的不了解,使他们倾向于接受墨子的兼爱说,对“爱有差等”的思想有所曲解;二是严重忽略了儒家的“仁”有两个重要的层面需要区分,一是作为一般意义上的“仁”,它是包容众德的最高德性,相当于perfect virtue;另一个是特殊意义上的“仁”,相当于benevolence,与知、勇等其他德性相并列;三是不了解儒家的“仁”经历了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不能仅仅局限于先秦儒学经典来理解儒家的仁学思想,而必须充分认识后世儒家,特别是宋明新儒家对仁提出大量的新见解。他并在自己的有关论文中对于如何全面、完整、准确解仁作了较详细地阐发。
柯雄文(Antonio S. Cua)在陈荣捷关于仁的两个层面的说法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研究,他试图回答两个问题:如果在孔子那里仁普遍美德与特殊美德这两种含义同时并存的话,我们应当如何来理解这两种含义之间的关系?为什么在孔子的对话中仁的表述常常不相统一甚至相互矛盾?他运用分析哲学的方法,在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系统而有说服力的探讨,不仅对这两个问题作了颇有新意的回答,而且指出“仁”在《论语》中同时有两种含义,即“作为现实行为的判断原理”与“作为有待实现的理想”,相比之下,孔子的仁主要是作为一种尚未实现的道德理想,而不是判断原理。也正因为如此,决定了儒家学与西方伦理学的不同(“Reflections on the structure of Confucian Ethics”, In Philosophy East & West,vol. 21, no.2, April 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