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现代西方思潮论证环境物内在价值的(4)
2013-06-07 01:23
导读:综而观之,由于人和环境共同成为了世界整体即大我的内在有机组成部分,它们对作为“统一体”的“世界整体(大我)”而言,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所
综而观之,由于人和环境共同成为了世界整体即大我的内在有机组成部分,它们对作为“统一体”的“世界整体(大我)”而言,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所以它们同样地具有内在价值。正如人(个体)对于个体本身而言不应砍掉自己的一个手指或毁坏自己身体的某一部位一样,“世界整体(大我)”也应当如此对待自己的每一部分,即在这里,人和环境都理所当然地成为了道德的关怀对象。由于“世界整体(大我)”的组成部分中,只有人才是具有“自由意志”的能动者,所以,“世界整体(大我)”的行为应当或价值规定,也就理所当然成为了个体的人本身的行为应当和价值规定。也就是说,在这里,个体的人就不仅应当把自己(人本身)当做道德关怀的对象,而且也应当把环境当作道德关怀的对象。;
这就是建立在“世界整体(大我)”概念基础之上的价值论。显然,这种建立在作为“统一体”的“世界整体(大我)”的概念基础上的价值论,是既区别于西方传统的个体主义又区别于其反传统的整体主义的一种全新的价值论思路,为了与上述两种价值论思路相区别,我们把它叫做第三种价值论思路。;
三、基本结论;
在上面的价值论分析,我们实际上揭示了两个系统的价值规定——以个体的人为目的的价值体系和以“世界整体”为目的的价值体系,它们都不是意识的任意,而是具有先验的确定性的。那么,这两个层面的价值规定有着怎样的关系呢?;
因为这两个层面的价值规定分别是由“个体的人(小我)”和“世界整体(大我)”决定的,所以,要确定这两种价值系统的关系,首先得确定“小我”和“大我”的关系。;
我们知道,“小我”是作为世界之一部分的意识者用完全意识关照自身的产物,所以,它的存在和统一的实现依赖于与环境即非我的相互作用,也就是说,“小我”的内在价值的实现是以环境即非我的工具价值的实现为必要前提之一的。为什么“小我”内在价值的实现必须依赖环境工具价值的实现呢?因为“小我”和环境从根本上说是存在着必然的普遍联系的,即整个世界是一而不是二。假如“小我”和环境分属于两个毫不相干的不同的世界,则环境根本无法作用于“小我”,也就是说,“小我”根本无法借助环境实现自己的存在和统一性,这样,“小我”实际上也就不可能存在了。这个作为一的整个世界就是“大我”。也就是说,“小我”的存在和统一性的实现是和“大我”的存在和统一性无法分割开来的。也就是说,“小我”本身并不具有真正的、完全的独立性。相反,“大我”即世界整体作为“大全”,却是具有真正的完全的独立性的。所以,在这两种价值系统中,“小我”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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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非根本的、相对的意义,而“大我”的具有根本的、绝对的意义(尽管这一层含义往往被我们所忽略)。;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所以,我们可以有如下基本结论:;
因为建立在“世界整体(大我)”概念的基础上的价值论相对于建立在“个体的人(小我)”概念基础上的价值论而言,是具有根本性意义的,所以,正是前一概念应当成为()学的更为根本的基础。也就是说,虽然我们应当把人本身当作关怀的对象,建立起人际伦理,但是我们也同样应该把环境纳入道德关怀对象的范围,建立环境伦,并且只有当我们既把人又把环境纳入到道德关怀的范围,既建立了人际伦理又建立了环境伦理,这样的道德关怀才是真正的完全的道德关怀,这样的伦理学也才是真正完全的伦理学。在真正完全的伦理学中,作为世界组成部分的环境物具有与人类一样价值地位和伦理地位。;
由于这种新的价值论既不是以人类为中心的,也不是以动物、植物或生态系等环境物为中心的,所以,它这种价值论基础上的(环境)伦理学就既不属于西方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也不属于其反传统的非人类中心主义,我们毋宁把它叫做无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
[1];韩立新《环境价值论》,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82页。;
[2];[美]霍尔姆斯·罗尔斯顿《走向荒野》,叶平、刘耳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84页。;
[3];韩立新《环境价值论》,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8页。;
[4];《英汉对照辞典》尼古拉斯·布宁,余纪元编著,第10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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