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在历史上,许多人曾对美进行分类,(2)
2013-07-20 01:11
导读:二、“美”的两种词性与指称对象 以上有关“美”的种类或含义的观点或看法对我们有什么启发呢?我们是否隐隐约约地感觉到,“美”的种类或含义有
二、“美”的两种词性与指称对象
以上有关“美”的种类或含义的观点或看法对我们有什么启发呢?我们是否隐隐约约地感觉到,“美”的种类或含义有两种且这两者是不可互相替代的呢?接下来,让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考察这个问题,这个新的角度就是“美”这个词的词性。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对“美”的基本种类或含义看得更清楚一点。
在汉语中,“美”这个词的用法是很有规律的。一方面,“美”作为形容词用在一个名词的前面,另一方面,“美”作为一个名词用在另一个名词的后面,前者如美人、美女、美味、美酒、美食、美声、美言、美行、美德、美文、美色、美景、美男子等,后者如人体美、自然美、社会美、语言美、行为美、艺术美、音乐美、绘画美、雕塑美、建筑美等。至于其它的用法实际上都可归结为名词用法或形容词用法。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当把“美”字用在一个名词前面的时候,“美”的词性是形容词,而当把“美”这个词用在另一个名词的后面时,“美”这个词已经不再是形容词了,而是一个名词了,这时的“美”已经与它前面的那个名词一起组成一个新的名词、表示一个新的特定的事物了。
以上我们所列举的含有“美”字的词语,不仅仅出现于日常的口语中,而且也出现于各种专业的美学书籍与文章中。所有这些词语表明,“美”一方面是作为名词来使用的,另一方面则是作为形容词来使用的,此外,“美”就再也没有其它用法了,如作为动词来用或作为副词来用等。当然,“美”这个词是可以与其他一些词语组合起来使用的,如在汉语中就有“美化”、“赞美”、“美轮美奂”、“美中不足”等词语,但很显然,在这些词语中,美也仍然没有被用作其他词性。
既然“美”这个词一方面被用作名词,另一方面被用作形容词,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初步的结论,这就是:“美”这个词一方面是指一种事物,另一方面则是指事物的一种性质,因为从语法上来看,名词是“表示人或事物名称的词”18,而形容词则是“表示人或事物的性质或状态的词”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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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两种“美”的不可替代性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整理) 把“美”的种类或含义分为上述两种——一种指事物,一种指性质,这有什么意义与价值呢?让我们来考察物理学和数学中的有关的几个例子,这几个例子只要我们具备初中物理和数学的知识都能理解。
在物理学中,质量是指物体所含物质的多少,而密度是指单位体积内某种物质的质量。凡是物质都有一定的密度。在国际单位制中,单位体积是指1米3,质量的单位是千克。由于在一般情况下,不同的物质有不同的密度,如水的密度为1×103千克/米3,而酒精的密度为0.8×103千克/米3,因此物理学就认为,密度是物质的一种性质,我们可以根据密度来鉴别物质。但另一方面,物理学还告诉我们,只根据密度我们又不能完全鉴别物质,这是因为,有一些物质其密度是相同的,如酒精与煤油等。另外,一种物质又都不仅仅只有一种性质,如还具有比热容、电阻率等,如水的比热容为4.2×103焦耳/(千克•℃)等等。
由上述简单的事实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物质与它的性质是不能划等号的,并且,既然如此,在词面上事物与事物的性质我们就不能用同一个词语来表示,否则的话,如果我们把事物与事物的性质用同一个词语来表示,那么,我们就有把事物与事物的性质等同起来的嫌疑。
让我们再来看关于颜色的事例。
颜色的本质在历史上也曾有过争论,亚里士多德认为,太阳光在与物体发生作用时总是要变得暗淡,或是强度有所艰弱,由此便产生颜色,即他把颜色看成是黑与白的某种类型的混合物。胡克则认为颜色是由光脉冲的强弱程度的不同而产生的,而巴罗(牛顿的老师)则认为,颜色是由物体放出光的稀疏程度的不同而形成的。歌德与黑格尔则认为颜色是由亮和暗这两种对立的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20。
1666年,牛顿作了一系列的光学实验,其中之一就是他让光通过三棱镜,结果他发现,太阳光被分解成七种颜色的光。如果把其中的一种色光再通过三棱镜,则这种色光不会再分解,而如果让这七种色光再同时通过另一只三棱镜,则这七种颜色的光又会合成为白光。从此,颜色之迷得到了初步的解决。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在此之后,随着物理学的发展,人们又发现光是一种电磁波,颜色是由特定波长的电磁波对人眼的刺激而产生的,由此人们就把波长为700nm—630nm的光称为红光,把波长为450nm—400nm的光称为紫光等等21。
但是颜色就等于电磁波吗?不,随着光学和生理学的发展,人们发现,颜色是非常复杂的,如红色物体在白光或红光照射下是红的,但在其他色光的照射下就不再是红色的了,而是黑色的了。另外我们知道,色盲者是没有正常人的颜色观念的。再比如,一种叫做生理补色的现象也说明了颜色的复杂性。赵国志在《色彩构成》一书中在向我们介绍这一现象时说:“当我们注视红色的物体,然后突然把红色的物体拿开,开始很短时间内还能感觉到有红色痕迹,随即便会出现一个淡蓝绿色的残像。”22在这里,蓝绿色就是红色的生理补色。
总之,颜色虽然是由电磁波的刺激而产生的,但颜色绝不等于电磁波,“红”不等于红光,“紫”也不等于紫光,表示颜色的各种形容词如“红”与“紫”等绝不能与产生这种颜色感觉的物质——电磁波——相等同,反之亦然。
实际上,不仅仅在科学中,就是在日常口语中,名词与形容词也都是很少合用一词的(除非在没有任何歧义的情况下才有合用),即是不把事物与事物的性质相等同的,例如,在通常情况下,“高”是一个形容词,我们可以说珠穆朗玛峰很高,也可以说艾菲耳铁塔很高,但是我们却不能把“高”就等同于珠穆朗玛峰或等同于艾菲耳铁塔等等。反之亦然。
在数学中,有一个词倒是一个例外,这个词就是“圆”。在汉语中,“圆”既是一个名词又是一个形容词,即“圆”这个词既表示一种图形又表示一种形状,这该作何种解释呢?其实其中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圆形这种形状只有一种,这就是“圆的”,而“圆的”这种形状也只为圆形这一种形状所独有,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把名词与形容词合用一词就不会有什么麻烦。作为对比,我们再来看一看“方”这个词。由于长方形与正方形都是方形的,因此,“方”这个词无论是在数学中还是在口语中都只用作形容词而没有被用作名词,即“方”这个词既没有用作名词又用作形容词。另外,在数学中,长、宽、高这三个词语通常都是形容词,但有时它们也被用作名词,不过我们要看到,这有时会引起问题的。例如,一块长方体砖头平放时,左右方向的边长叫长,上下方向的边长叫高,但是,当这块砖头竖放时,如果这时我们再把左右方向的边长再叫长就显得有些别扭,因为这时左右方向上的边长并不是最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