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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克福学派的早期社会批判理论在工具理性的(4)

2014-02-01 01:33
导读:霍耐特承认理论的贡献在于,重构早期社会批判理论的社会规范性基础和霍克海默式解放性兴趣,在社会冲突中建立规范性社会理论,以便解释社会道德的

  霍耐特承认理论的贡献在于,重构早期社会批判理论的社会规范性基础和霍克海默式解放性兴趣,在社会冲突中建立规范性社会理论,以便解释社会道德的进步与发展。它“既不是从规范的制度理论意图出发,也不只是为了从主体间性理论的角度建立一种更普泛的道德概念,而是要把它与具有规范内容的社会理论联系起来”(同上,第72页)。在这个意义上,霍耐特的承认理论不失原创性。

  然而,霍耐特的承认理论自身亦存在着有待于进一步澄清的重要理论问题。霍耐特的理论努力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力图通过对蕴藏在社会冲突中的规范要求作社会学的和规范性的研究,更新和发展社会批判理论,为当代左派的社会斗争提供合理性解释和合法性辩护;另一方面,力图通过“承认一元论”来揭示社会历史的发展逻辑。这不同于马克思主义的传统理论,从而彰显了社会批判理论的一个新走向。但是,霍耐特至少直接面临以下两个关键问题:

  第一,离开了劳动范式所标识的物质逻辑,社会批判理论中的规范性与社会性的融合是否真实可能?霍耐特将理论焦点投向社会群体的日常生活层面,关注边缘性社会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早期社会批判理论之社会性的阙如。同时,霍耐特力图恢复福柯、哈贝马斯理论中缺失的规范性,开拓社会批判理论之社会性和规范性融合的路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真正彻底解决了社会批判理论传统中的难题。社会批判理论的社会性与规范性的融合如何真正实现,这是困扰三代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家的难题。霍耐特致力于追求具体社会生活现象的道德逻辑,拒斥马克思社会理论的劳动范式所标识的物质逻辑,使得承认理论努力获取的规范性在现实生活领域中的普遍性和实践性成为问题,同时也造成了承认理论的社会性与规范性之间的分裂、脱节。正如有学者所评论的,“将批判理论集中在程序的规范和普遍主义的认识论伦理学之上太狭隘。纵使霍耐特试图为批判理论的规范基础提供较强的社会经验支持去纠正这个问题,也不能走得足够远。”(Freundlieb,p.95)

  第二,道德意识对于社会历史逻辑进程是否具有充分有效的解释力?与福柯运用权力斗争概念、哈贝马斯运用交往理解概念来揭示社会历史发展逻辑一样,霍耐特通过“承认一元论”来揭示社会历史发展逻辑,特别是社会冲突的道德逻辑。为此,霍耐特认为分配问题与承认问题没有必要分开,再分配问题可以从承认维度得到解释。而且,霍耐特的承认政治理论将承认和尊重的规范要求视为社会发展的本原动因,甚至物质资源的分配都可以在承认与尊重的道德经验境域中被构造出来(霍耐特,第171-172页)。但是,这样一种以单一的承认关系为轴心建立起来的社会批判理论,不足以充分有效地解释社会及其发展。如果说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在根本上缺乏一种道德动机,那么在“物质”与“道德”相分裂的情况下,仅仅依赖于道德动机而缺失经济动机与政治动机的“一切为承认而斗争”的命题,是否会流于一种道德乌托邦?此外,如果说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变化导致了“分配政治模式”的“失宠”,“乌托邦的核心已经从劳动概念转向了交往概念”(Habermas,1989,p.68),那么在劳动范式被边缘化的处境中,马克思的生产劳动学说是否真的已经过时?如果真的像霍耐特所言,马克思的“劳动”概念失却了应有的解释力,那么又有什么概念既能承担起重建马克思主义合法性的理论使命,又能在社会理论框架中集“解放”概念和资本主义分析于一身?我们又该如何救赎“劳动”这个概念?可见,霍耐特的承认理论面临着这些问题的巨大挑战。

  社会批判理论通过福柯、哈贝马斯、霍耐特而得到发展;现在,霍耐特承认理论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则使社会批判理论进一步成为开放性的理论。

  【参考文献】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1] 傅永军,2003年:《哈贝马斯交往行为合理化理论述评》,载《山东大学学报》第3期。

  [2] 哈贝马斯,1997年:《现代性的地平线——哈贝马斯访谈录》,上海人民出版社。

  [3] 胡继华,2005年:《霍耐特:在冲突中建构社会理论的规范》,载《国外理论动态》第10期。

  [4] 霍耐特,2005年:《为承认而斗争》,胡继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5] 杰伊,1996年:《法兰克福学派史》,单世联译,广东人民出版社。

  [6] 汪晖、陈燕谷主编,1998年:《文化与公共性》,三联书店。

  [7] 薛伟江,2004年:《福柯的“微观权力论”与唯物史观之方法论比较》,载《哲学研究》第3期。

  [8] Dews, Peter(ed.), 1999, Habermas: A Critical Reader, Oxford, UK/Malden, Mass.: Blackwell.

  [9] Freundlieb, D., 2000, "Rethinking critical theory: weaknesses and new directions", in Constellations 7(1), March.

  [10] Habermas, 1987, The Philosophical Discourse of Modernity, The MIT Press.1989, Neo-Conservatives, London: Polity Press.

  [11] Honneth, A., 1991, The Critique of Power: Reflective Stages in a Critical Social Theory, translated by Kenneth Baynes, The MIT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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