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休谟提出的因果问题和归纳问题不仅是一个哲学(2)

2014-03-15 01:12
导读:科普斯通(Frederick Copleston)则认为,休谟的认识论是以他对关系的讨论为基础的。他把关系分为自然关系和哲学关系。对休谟而言,因果性既是一个自然

  科普斯通(Frederick Copleston)则认为,休谟的认识论是以他对关系的讨论为基础的。他把关系分为自然关系和哲学关系。对休谟而言,因果性既是一个自然关系,又是一个哲学关系。(Copleston 1964, p.75) 为什么休谟要区别这两种关系?我们应该如何理解这个区别,是否可以说,自然关系是存在于自然界,而哲学关系是存在于我们的想象中呢?显然不是。休谟在讨论自然关系的时候,从来没有把它们描述为存在于自然中,而是作为“性质”,“在想象中被联系在一起的”。所以自然关系和哲学关系都是存在于想象中,都是认识论概念,只是哲学关系似乎更想象、更主观一些。

  鉴于史密斯和科普斯之间的区别,那么休谟的“因果关系”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我们认为史密斯和科普斯通的区别只是措辞的不同。可以肯定的是,休谟的“因果联系”,无论是作为一种自然关系,还是作为一种哲学关系,都是存在于想象中,不是存在于客体中。休谟的“因果联系”或因果性都是认识论的概念,仅仅存在于想象中。因此,霍赫伯格把休谟的因果性理解为一种本体论概念,并认为休谟否定了作为本体论概念的因果概念,因而否定了自然界中的因果联系,这种诠释是值得推敲的。当然,我们似乎也有理由相信,当休谟把因果关系说成是仅仅存在于想象中的时候,休谟的本意就是要否定自然界中的因果关系。

  休谟似乎相信在心灵之外有客观事物的存在,而且它们是知觉产生的外部原因。但是这些都是推测,都没有确定性。因为相信外界事物的存在和对外界事物的确切知识是两码事。我们可以说,休谟在这里所遵循的是笛卡儿所开创的内在主义哲学思路,他没有像贝克莱那样走向极端,进而否定外部世界的存在。他与笛卡儿又有所不同:他否定我们能拥有确切的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下面我们来分析他是如何达到这样的结论的。

  休谟认为,印象和观念只是知识的材料,它们本身还不是知识。知识的获得必须借助于心灵对各种知觉的“关系”的比较、判断和推理。因为联系(包括因果联系)并不存在于世界中,各知觉元素之间也是互相独立、没有任何联系的。(周晓亮 2004, p.426.) 这正是他的观念原子主义。观念之所以被联系在一起也是借助于记忆和想象这两种心理活动。记忆使印象或观念在心中被保留下来,想象将各种观念分开或组合。由此休谟提出了“联想原理”:“想象可以自由地移置和改变它的观念”。(Hume, Treatise, p.10)联想使原子状态的知觉互相关联、互相作用,从而使能动的思维成为可能。大部分的联想不是随意的,而是遵循某种“普遍原则”或“自然而然的倾向”。

  在这里,休谟所说的“想象”和“联想”是两个什么概念?“想象”如何可以自由地移置和改变它的观念?如果大部分的“想象”和“联想”不是随意的,那么这种“非随意性”的基础是什么?什么是“自然而然的倾向”?如果我们坐在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公共汽车上,我们先得到一个“武汉大学”的观念,然后得到一个“华中科技大学”的观念,这两个观念在我们的心灵中有一个先后次序。这个时间上的先后次序是由什么决定的呢?因为在武昌的珞喻路上,“华中科技大学”在“武汉大学”的东面,坐在自西向东行驶的公共汽车上,我们自然先看到“武汉大学”,后看到“华中科技大学”。也就是说,心灵中两个观念的先后秩序是由客观世界中的两个客体之间的空间关系所决定的;观念之间的联系是以事实之间的联系为基础的。遗憾的是,休谟不是这样认为的。

  照休谟看来,联想主要分为三类:类似联想、时空接近联想、因果联想。联想原理是说明知识可能性的主要原理,是他在哲学上的重大发明。

  “[我们]应该很容易认识到,这些原理在人性科学中必定具有广泛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当我们考虑到,就心灵而言,这些原理是将宇宙的各个部分结合在一起,或把我们同我们之外的任何人或任何对象联系起来的唯一纽带。因为任何事物只有通过思想才对我们的情感发生作用,而且它们是我们思想的唯一纽带,所以,对我们而言,它们的确就是宇宙的粘合剂,而且心灵的一切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必定依赖于它们”(Hume, Treatise, p.662)

  联想原理是经验推理的基础。休谟认为,过去的哲学家对数学和逻辑推理已经有深入的研究,对经验推理明显研究不足。所谓“经验推理”就是根据过去和当下的经验对未来进行推理或预测的知识,这类知识是综合的,可以成为对一类个别事件的普遍概括,因而它不仅适合于过去和当下,而且适用于未来。获得这类知识是科学研究的任务和目的,它们构成了科学知识的主要内容。这类知识以因果关系的知识为典型代表。(周晓亮 2004, p.430.)

  休谟认为,对因果问题的研究,无论是作为本体论问题,还是作为认识论问题,都必须以经验为基础,排除过去的哲学家赋予神的作为因果链条的起点即第一因、或者作为因果链条的持续干预者的角色。如果用纯粹经验的方式来研究,人们普遍认为因果关系有两个特征:一是原因和结果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接近;二是原因先于结果。休谟对此观点提出了挑战,他的例子是两个弹子球的碰撞:运动的弹子球A向静止的弹子球B滚去,两球相撞,然后弹子球B运动。休谟认为,A的碰撞和B的运动在空间和时间上是接近的,而且A的碰撞先于B的运动,这里并不能得出A的碰撞和B的运动之间有因果关系的结论。休谟不满足于因果关系的“时间空间接近”和“原因先于结果”这两个特征。休谟认为,因果概念还包含一个更本质、更重要的特征,那就是原因和结果的恒常关联。(Hume, Treatise, p.649)

  休谟指出,当我们断言一事物与另一事物有因果关系,当我们从一个事物的出现推断另一个事物作为它的结果而必然出现的时候,我们只能根据我们的观察和经验。休谟清楚地知道,经验在本质上总是个别的,不提供普遍性。然而,他又认为因果性就意味着普遍必然性。那么个别与普遍之间的鸿沟如何填平呢?休谟写道,

  “让我们在同样的情况下试一下其它同类的球,我们将总是发现,一个球的撞击引起另一个球的运动。于是这里就有了第三个条件,即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联的恒常性。每一个与原因相似的对象总是产生某个与结果相似的对象 … 当我用同样或相似的球,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下做此实验,我发现,当一个球发生运动和冲撞,总有另外一个球的运动随之发生。不论我如何变换这件事的形式,不论我如何对之进行检查,我都不能有任何进一步的发现。”(Hume, Treatise, pp.649-650)

上一篇:;;;;;四;戏剧:拒斥语言,表演就是一切; ;; ;; 伟大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