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思想与中国思想史研究的视角(4)
2014-05-07 02:50
导读:比如,朱子学研究与阳明学研究也存在着同样的情况。朱子之于山崎暗斋,王阳明之于大盐中斋恰如鲁迅之于竹内好一样,日本学者意识到了中国作为思想
比如,朱子学研究与阳明学研究也存在着同样的情况。朱子之于山崎暗斋,王阳明之于大盐中斋恰如鲁迅之于竹内好一样,日本学者意识到了中国作为思想的发源者的地位。而他们之间共通之处在于,其发源仅在接受者的接受影响记录中被保存下来;也就是说,朱子、王阳明、鲁迅作为思想的发源者被意识到,存在于接受方的主观意识中,而不是基于客观化的记录。然而不管怎样,朱子、王阳明、鲁迅对他们来说,是作为他者被意识到的,他们以这些他者性为媒介将自己的世界对象化,在自己的世界中将自己异物化。这样的思想研究,不应该只是中国研究,还要扩展到外国思想研究中去。了解外国思想的研究有助于加深对本国的理解,以此为限,是应受到欢迎的好事。
然而,站在想使今后的形式更加丰富的立场上考虑,仅仅如此并不充分。首先,我们的发源者发出的信息,不存在于接受方的耳中,我们必须客观地捕捉发源地当时当地的声音。朱子与王阳明在中国发出的言说的意义,不存在于日本接受者主观的解释之中,必须在中国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之中客观地捕捉。这里说的并不是要陷入客观主义,并非要丢弃山崎暗斋、大盐中斋、竹内好氏等人作为遗产保留下来的接受外国思想时的接受主体姿态问题。
我们必须自问客观把握朱子、王阳明的历史意义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对接受方来说,也就是对时代、社会全然不同的日本人来说又有哪些意义呢。如果说它只不过对道德教化与人生的指导起作用,那么好不容易客观把握的言说意义,最终也会被吸纳到接受方主观的意图之中去了,其客观性将只以幻影而告终。要想不让这种情况出现,人们必须客观地认识接受方自己自身历史和社会的位置。
例如,“致良知”这一命题的历史意义,在十五世纪的中国助长了儒教向民间渗透的趋势,只将之作用于“现代日本儒教道德或者是公共道德向民间渗透”,这只不过是主观性的接受。如果真正理解十五世纪中国儒教的民间渗透的意义的话,就会注意到其意义在于对新的责任和构造新秩序的摸索;而如果要客观地考察现在日本自身的位置的话,很容易就会注意到现在的价值观、秩序观上经过了百年来的转换期,也在摸索着新的价值与秩序。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问题不在于朱子和王阳明摸索到了什么东西,而在于他们是怎样摸索的。国家不同,时代、社会也不同,共通点非常少。极言之,试图将外国几百年前的思想家朱子、王阳明作用于现代日本的尝试本身就毫无意义。但是如果不是只从言论与行动方面来看,而是从言说与行动的动机方面来把握,也即从主体的理念、意图方面来看,就会理解现代日本正在对新秩序的理念与意图的探索是与之相通的。
如果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主体之间在理念上稍微相通的交流得以实现,它本身又成了新的出发点,产生该理念的社会环境、时代环境的差异又成了问题。比如,王阳明摸索出的新的民间秩序的理论,被作为宗族的相互扶助伦理与乡村的乡约伦理被继承下来;与之相对,日本的阳明学主要是被作为个人内心世界的理念——个人精神的觉醒、个人理论的深化等等 ——被继承下来的,必须注意到其差异是巨大的。于是,尽管在理念主体的侧面相通,两国间在理念内容上却存在着巨大的文化、历史差异,这不仅是作为知识,而且是在理念的世界中被实际感觉到的。
这样,只要认识到日本研究者与中国研究对象之间深刻的文化差异,但同时主体理念间相通的交流又是切实可行的,我们就能继承本世纪竹内好氏等人的摸索并进一步发展。
以上依据研究的目的,讲述了关于方法的问题。